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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户速看 学定期定额户怎样享有减半征收

2023-05-11 16:31

01、公示2021年4月7日公布,那么我1-3月申报生产经营所得个税就不可以享有递减特惠了没有?

答:个体户个税递减现行政策的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2022年12月31日终止执行。2021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前,如果已经交纳以上时间范围的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你可以在年度汇算清缴时申请退税,或直接前去税务服务厅更就在期申报单退回应减少的税金。

您可以在普通合伙人电子器件税务局主页【公众服务】—【下载服务】—【业务流程表格】中免费下载《退(抵)税申请表》,带上业主身份证正面照影印件、完税凭证、银行卡复印件(无对公帐户)、《退(抵)税申请表》,前去税务服务厅申请办理退抵。

02、我是一名个体户,2021年度归属于定期定额户,业务范围只涉及到货物销售,按季度申报,每月的预算定额为2万余元,在2021年一季度因朋友推荐一个大顾客,导致一季度应纳税额有150万余元,在一季度预缴税款交个税生产经营所得时能够享受在今年的政府部门出台的税收优惠政策吗?一季度的税金怎么计算呢?假如我二季度的应纳税额在9万余元-100万之内能够享受在今年的政府部门出台的税收优惠政策吗?

答:以四川省举例,因你的预算定额每个月为2万余元,一个季度不得超过9万余元,负责人税务行政机关为您核定定期定额征收率是0,不能在四川省电子税务局申请缴纳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只有填好《通用申报表》到税务服务厅前台接待申报。

依据《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国家财政部 税务质监总局公示2021年第12号)及《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我国税务质监总局公示2021年第8号)要求,对个体户生产经营所得年应纳税额不得超过100万余元的那一部分,在现阶段税收优惠政策前提下,再递减缴纳个人所得税,不区别征税方式都可享有,因此贵公司2021年1一季度应纳税额不得超过100万余元的那一部分依然能够享有该税收优惠政策,超出100万余元的那一部分不予以享有;

减免税额:

1000000*1%*50%=5000元

一季度应纳税所得额:

1500000*1%-5000=10000元

因您一季度应纳税额已经超过100万余元,已全额的享有完对个体户生产经营所得年应纳税额不得超过100万余元的那一部分,在现阶段税收优惠政策前提下,再递减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您二季度不会再享有该税收优惠政策。

更多操作互动问答请根据浏览器登录我国税务质监总局四川省税务局网址https://sichuan.chinatax.gov.cn/,点一下主页“个税会员专区”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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