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户变动经营人税收网络热点互动问答
2023-05-30 14:51
1.个体户变动经营人有哪些种类申请办理方法?
答:依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变更登记工作的通知》(市场监督注发〔2022〕102号)要求,个体户变更注册经营者,申请者可向审批机关申办经营人工商变更,也可以按《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的相关规定,根据“先销户、再开设”的方式进行经营人变动。个体户变动经营人以前,理应还清依规应缴税金。
2.个体户变动经营人是先去税务部门进行变动或是先去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变动?
答:依据《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55号)、《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变更登记工作的通知》(市场监督注发〔2022〕102号)要求,经营人应当受理个体户涉税事项后,再次申请个体户经营人工商变更。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接纳申请者递交的纸版《清税证明》,具有信息共享要求的,根据信息共享的形式获得其税务事宜还清状况的信息。经营人变更后,迅速将有关工商注册登记信息发送至税务单位。
3.定期定额投资个体户变动经营人后原预算定额能否延用?
答:针对定期定额征收的个体户,原经营人必须在变动以前,依照定期定额投资个体户销户要求税务注销。
经营人变动以后,定期定额投资给予保存。新经营人应缴纳税款从原经营人税务注销的次日起持续。假如原经营人税务注销时段在税金属期之中,未交纳全部属期税金,新经营人在税金属期结束后,根据更正申报方法补充申报交纳本期税金。假如原经营人税务注销时段在税金属期最后一日,已详细交纳全部属期税金,新经营人由下一个税金属期逐渐正常的税务申报。
4.登记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个体户,在做完经营人变更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否持续?
答:个体户经营人变更后,个体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质给予持续,税控设备在做完数据库同步后能正常使用。
5.个体户变动经营人前后左右银税三方(授权委托)划缴纳税款协议书怎样处理?
答:已申请过信息确认的个体户变更注册经营者,原银税三方(授权委托)划缴纳税款协议书即中断。个体户变动经营人后,新经营人需签署银税三方(授权委托)划缴纳税款协议等后面事宜。
6.个体户向审批机关申办经营人工商变更必须带上哪些材料?
答:个体户明确提出变动经营人办理的,需向负责人税务行政机关递交以下材料:(一)变动彼此经营者身份证证件影印件;(二)经办人员身份证证件影印件;(三)未两证整合个体户应与此同时缴销原《税务登记证书》原件、团本(或《临时性税务备案》原件、团本)。
经办人员早就在税务行政机关进行实名采集的,不需要提供身份证证件影印件,在做完实名认证后既能办理变动事项。
7.个体户变更注册经营人,税务行政机关需要多长时间受理变更程序?
答:对变更注册经营者个体户,合乎下列条件的,税务行政机关及时受理变更程序:(一)没有办理过税收事项的;(二)申请过税收事项但并未处在税务查验情况、无欠税款(税款滞纳金)及处罚、没领用税票或是已缴销税票及税控盘专业设备,并且不存有别的未受理事项。
不同时符合及时受理要求的,税务行政机关参考税务销户一般程序在5个工作日日内受理。对没有缴销税票、未还清税金、处在税务查验情况或者有什么未受理事项,税务行政机关应一次性告知具体事宜并给予指导。
由来:我国税务质监总局12366 发布日期:2023-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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