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微利公司税收优惠政策现行政策归纳
2021-07-30 16:19
一、所得税率特惠转变 概述
【提示1】满足条件的非居民企业不适合小型微利所得税政策优惠
【提示2】申请办理2014年及之后本年度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推行查账征收的小型微利公司,根据填写《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之《基础信息表》中的“104从业人数”、“105总资产(万余元)”栏次,执行办理备案办理手续,不会再再行办理备案。
【提示3】自2016年度起,满足条件的查账征收的小型微利公司可用企业所得税政策优惠。
二、合同印花税政策优惠
1. 税务总局[2011]105号
自2011年11月1日起至2014年10月31日止,对金融企业与中小型、微型企业签署的借款协议免税合同印花税。
2. 税务总局[2014]78号
自2014年1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金融企业与中小型、微型企业签署的借款协议免税合同印花税。
三、固资加速折旧现行政策
1.税务总局[2014]75号
对微生物药物加工制造业,专业设备加工制造业,铁路线、船只、航天航空和别的输送设备加工制造业,电子计算机、通讯和别的电子产品加工制造业,仪表设备加工制造业,信息内容传送、手机软件和信息科技服务行业6个领域的小型微利公司,2014年一月1日后新购入的产品研发和生产运营同用的仪器设备、机器设备,企业使用价值不超过一百万元的,容许一次性记入本期成本在预估应缴税收入额时扣减,不会再分本年度测算折旧费;企业使用价值超出一百万元的,可减少使用寿命或采用加速折旧的方式 。)
2. 税务总局[2015]10六号
轻工业、纺织品、机械设备、车辆等四个行业关键领域的小型微利公司,2015年一月1日后新购入的产品研发和生产运营同用的仪器设备、机器设备,企业使用价值不超过一百万元的,容许一次性记入本期成本在预估应缴税收入额时扣减,不会再分本年度测算折旧费;企业使用价值超出一百万元的,可由公司挑选减少使用寿命或采用加速折旧的方式 。
有关现行政策归纳——
中小企业VS小型微利公司
中小企业VS小型微利公司税收优惠政策现行政策归纳
免责声明:
本网站内容部分来自互联网自动抓取。相关文本内容仅代表本文作者或发布人自身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或立场。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处理。
联系邮箱:zhouyameng@vispractic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