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代开票超标是不是转一般纳税人
2021-07-30 16:22
【难题】
某从业商业服务的小规模纳税人,二零零九年底开张,前2个月代开票所得税增值税专票额度达80多万元,我想问一下是不是务必要变为一般纳税人?
【解释】
依据《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所得税一般纳税人评定相关难题的通告》(国税发〔2008〕1079号)要求,二零零九年应纳税额销售总额超出新标准的小规模纳税人,理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以及实施办法的相关要求向负责人税务行政机关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评定。未申办一般纳税人评定办理手续的,应按销售总额按照增值税率测算应纳税所得额,不可抵税进项税,也不可应用所得税增值税专票。年应纳税额销售总额未超出新标准的小规模纳税人,能够依照现行标准要求向负责人税务行政机关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评定。因而,该小规模纳税人理应向负责人税务行政机关提交申请。
日前,我国税务质监总局公布《关于办理2009年销售额超过标准的小规模纳税人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10〕35号),通告表明依据所得税暂行规定实施办法和1079号文件,2010年1月底前解决二零零九年应纳税额销售总额超出规范的小规模纳税人开展所得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评定,充分考虑本次所得税一般纳税人评定总户数较多的具体情况,我国税务质监总局决策于2010年6月底前进行评定工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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