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居民企业不可以享有小型微利所得税特惠
2021-08-04 16:58
编后语:2017年,依据国务院办公厅相关会议精神,国家财政部和我国税务质监总局制订了扩张中小企业所得税政策优惠范畴,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将小型微利公司的年应缴税收入额限制由三十万元提升 至五十万元。现将此项现行政策与大伙儿讨论。因为水准比较有限,若有不妥,还请海涵,并烦请纠正。
实例概述
中国香港阿诗丹顿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阿诗丹顿企业”)是合乎税务总局〔2017〕43号文件要求的小型微利产品标准,2017年5月从在我国地区的居民企业上海市称心企业获得股利分配3一万,拟与2017年6月14日一次性付款。问对阿诗丹顿企业6月所得税预缴税款时能不能享有中小企业企业所得税政策优惠?
税务剖析
一、现行政策根据
《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非居民企业不享有小型微利所得税政策优惠难题的通告》(国税发〔2008〕650号)。
《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贯彻执行扩张小型微利所得税政策优惠范畴相关税收征管难题的公示》(我国税务质监总局公示2017年第22号)。
二、操作实务剖析
《国家财政部、税务质监总局有关扩张小型微利所得税政策优惠范畴的通告》(税务总局〔2017〕43号)第一条要求,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将小型微利公司的年应缴税收入额限制由三十万元提升 至五十万元,对年应缴税收入额小于五十万元(含五十万元)的小型微利公司,其个人所得减征50%记入应缴税收入额,按20%的征收率交纳所得税。
一句话: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满足条件的小型微利公司,其年应缴税收入额小于五十万元(含五十万元,相同)的,能够享有税务总局〔2017〕 43号文件要求的其个人所得减征50%记入应缴税收入额,按20%的征收率交纳所得税的现行政策。
三、实例分析
依据实例材料:阿诗丹顿2017年1-5月从在我国地区的居民企业上海市称心企业获得股利分配3一万。是不是能够享有小型微利公司税收优惠政策呢?
《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非居民企业不享有小型微利所得税政策优惠难题的通告》(国税发〔2008〕650号)要求,公司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要求的小型微利公司就是指公司的所有生产运营主题活动造成的个人所得均承担在我国所得税缴税责任的公司。因而,仅就来自在我国个人所得承担在我国缴税责任的非居民企业,不适合此条要求的对满足条件的小型微利公司减征20%征收率征缴所得税的现行政策。
因而,做为在我国非居民企业的阿诗丹顿企业,从在我国地区获得五十万元下列的收益,不可以享有中小企业的所得税特惠。
思索:请阅读者计算阿诗丹顿企业从上海市称心企业获得股利分配个人所得3一万元,应缴纳冲减所得税是多少?热烈欢迎快给我留言板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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