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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申请

本人一次性获得归属于数月奖励金、年尾涨薪如何计算缴税

2021-08-09 17:58

对本人获得的数月奖励金,可独立做为一个月的薪水、薪酬个人所得测算缴税。因为对每月的薪水、薪酬个人所得记税时已按月扣减了花费,因而,对以上奖励金正常情况下不会再扣减花费,全额的做为应缴税收入额立即按税率测算应缴税金。假如经营者获得奖励金当月的薪水、薪酬个人所得不够800元的,可将奖励金收益扣减“当月薪水与800元的差值”后的账户余额做为应缴税收入额,并据以测算应缴税金。

  例1:某经营者97年12月获得薪资700元,当月又一次获得年终奖2000元,该经营者应纳税所得额为:

  该经营者该当月薪水不够800元,可以用获得的奖励金收益补充其差值一部分。

  应缴税收入额=(2000 700-800)=1900(元)

  应纳税所得额=1900*10%-25=165(元)

  例2:某经营者97年12月获得薪水2340元,当月又一次获得年终奖5500元,该经营者应交纳是多少个人所得税?

  (1)月薪水应纳税所得额=(2340-800)*10%-25=129(元)

  (2)年终奖应纳税所得额=5500*20%-375=725(元)

  应纳税所得额累计129 725=85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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