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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者在地区、海外各自获得薪水、薪酬收益怎样缴税

2021-08-09 17:58

在我国地区有居所,或是无居所而在地区定居满一年的本人,在地区、海外与此同时获得薪水、薪酬个人所得的,应分辨其地区、海外获得的个人所得是不是来自一国的个人所得。经营者可以给予在地区、海外与此同时就职或是受聘以及薪水、薪酬规范的合理证明材料,可判断其个人所得是来自地区和海外个人所得,可按照规定各自扣减花费并测算缴税;不可以给予以上证明材料的,应视作来自一国的个人所得,与其就职或是受聘企业在我国地区的,应是来自中国境内的个人所得,与其就职或受聘企业在我国海外,应是来自我国海外的个人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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