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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微利所得税预缴税款时的税收优惠政策

2021-08-10 17:25

  难题——
  我企业是一家小型微利公司,上年企业经营不佳,完成盈利2万多元化,2021年1月~5月盈利不够万余元,预估年末盈利不超过三万元。我想问一下,2021年所得税预缴税款时税收优惠政策怎样享有?

  解释——
  《国家财政部、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小型微利公司相关所得税现行政策的通告》(税务总局〔2009〕133号)要求,自二零一零年1月1日~二零一零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额收入额小于三万元(含三万元)的小型微利公司,其个人所得减征50%记入应纳税额收入额,按20%的征收率交纳所得税。

  《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小型微利公司预缴税款二零一零年度所得税相关难题的通告》(国税发〔2010〕185号)确立,对上一年应纳税额个人所得小于三万元(含三万元)的小型微利公司在申请预缴税款时,将以上特惠在《我国税务质监总局关于做好〈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税款所得税申报表〉等表格的通告》(国税发〔2008〕411号)配件1第4行“资产总额”与15%的相乘,临时填写第7行“免减企业所得税额”内。但公司须向税务行政机关给予去年合乎小型微利公司标准的证明文件。对不符合要求平常测算免减企业所得税预缴税款的,在本年度年度汇算清缴时要按照规定补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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