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的缴税政策法规——申请和交纳
2021-08-17 17:35
八、申请和交纳
1.义务人
税收法律要求,以个人所得人为因素缴税扣缴义务人,以付款个人所得的企业为义务人,包含机关事业单位、行政机关、团队、部队、领事部组织、个人工商业户等企业或本人。
2.应缴纳税金的个人所得新项目
义务人在向本人付款以下个人所得时,应代收代缴个人所得税,实际新项目是:薪水、薪酬个人所得;对机关事业单位的经营承包、租赁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稿酬所得;
特许权服务费个人所得;贷款利息、股利分配、收益个人所得;资产租用个人所得;资产出让个人所得;偶然所得等。
3.自主纳税申报的个人所得新项目
税收法律要求,以下个人所得由经营者自主向税务行政机关申请并交纳税金:(1)在两个或两个之上获得薪水、薪酬个人所得的;
(2)获得的应缴税个人所得,沒有义务人的;
(3)分笔获得归属于一次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服务费个人所得和资产租用个人所得的;
(4)获得应缴税个人所得,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缴纳税金的;
(5)税款行政机关要求务必自主纳税申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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