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年度奖励金或年尾涨薪,怎样交纳个人所得税?
2021-08-23 17:14
问:本人获得全年度一次性奖金或年尾涨薪,理应怎样交纳个人所得税?
答:本人获得全年度一次性奖金(包含年尾涨薪)的,需分二种状况测算交纳个人所得税:
(1)本人获得全年度一次性奖金且获得奖励金当月本人的薪水、薪酬所得的高过(或相当于)税收法律要求的花费扣除额的。计算方式是:用全年度一次性奖金总金额除于12个月,按其商数对比薪水、薪酬所得的新项目税率表,明确税率和相匹配的速算扣除数,测算交纳个人所得税。
计算方法为:
应缴个人所得税税款=本人当月获得的全年度一次性奖金×税率-速算扣除数
本人当月薪水、薪酬所得的与全年度一次性奖金应各自测算交纳个人所得税。
(2)本人获得全年度一次性奖金且获得奖励金当月本人的薪水、薪酬所得的小于税收法律要求的
花费扣除额的,计算方式是:用全年度一次性奖金减掉“本人当月薪水、薪酬所得的与花费扣除额的差值”后的账户余额除于12个月,按其商数对比薪水、薪酬所得的新项目税率表,明确税率和相匹配的速算扣除数,测算交纳个人所得税。
计算方法为:
应缴个人所得税税款=(本人当月获得全年度一次性奖金-本人当月薪水、薪酬所得的与花费扣除额的差值)×税率-速算扣除数。
因为以上测算缴税方式 是一种特惠方法,在一个缴税本年度内,对每一个人,该测算缴税方法只容许选用一次。针对全年度考评,分次派发奖励金的,该方法也只有选用一次。
比如:王某获得全年度一次性奖金1440零元,当月薪水为90零元,就立即将一次性奖金额除于12,账户余额为1200元,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5元,应缴个人所得税税款=14400×10%-25=1415元;当月薪水、薪酬所得的应缴个人所得税税款=(900-800)×5%-0=5元;最终,王某累计应缴个人所得税税款=1415+5=14二十元。
假如王某当月薪水为70零元。花费扣除额80零元与薪水的差值为一百元(800-700),奖励金减掉这一差值后的账户余额为14300元,14300元除于12相当于1191.67元,对比税率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5元,应缴个人所得税税款=[14400-(800-700)]×10%-25=140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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