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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后再聘请人员工资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

2021-08-25 17:23

  问:退休后再聘请人员工资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七款要求,依照国家统一要求发送给党员干部、员工的安置费、退职费、退休金、退休薪水、退休日常生活补助金免税个人所得税。可是,退休后工作人员受原企业包含别的企业再聘请获得的工资则不属于退休薪水之列,只是薪水、薪酬所得的或是劳务报酬所得,应独立测算交纳个人所得税。《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本人做兼职和退休职工再就职获得收益如何计算征缴个人所得税难题的审批》(国税发[2005]382号)中要求:退休职工再就职获得的收益,在扣除按个人所得要求的成本减除规范后,按“薪水、薪酬所得的”应纳税额新项目交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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