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咨询 电话咨询
扫码关注
回到顶部
企业申请

小规模纳税人售卖货品由税务行政机关代开票所得税增值税专票是不是无需审核

2021-08-25 17:28

  问:小规模纳税人售卖货品由税务行政机关代开票所得税增值税专票是不是无需审核?

  答:《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撤销小规模企业市场销售商品或应税服务由税务所代开票所得税增值税专票审核后相关难题的通告》(国税发[2004]895号)要求:依据《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的决定》(国办发〔2004〕16号)指示精神,对《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由税务所做小规模企业代开票所得税专票的通告》(国税发〔1994〕056号)中“凡可以用心执行申报纳税责任的小规模企业,经县(市)税务局准许,其售卖商品或应税服务可由税务所代开票”给予撤销。撤销审核后,全国各地税务行政机关要严格遵守《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提升税务行政机关代开票所得税专票管理方法的通告》(国税发〔2004〕66号)中的相关要求,依照文档规定用心搞好数据收集、提交和核对审批工作中。

免责声明:

        本网站内容部分来自互联网自动抓取。相关文本内容仅代表本文作者或发布人自身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或立场。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处理。

联系邮箱:zhouyameng@vispractice.com

优化薪资结构,降低企业成本
相关文章
相关标签
热门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