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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申请

从中国境内两处以上获得薪水、薪酬所得的审报地址在哪里?

2022-01-13 18:00

问:从中国境内两处以上获得薪水、薪酬所得的;从我国海外获得所得的;获得应纳税额所得的沒有义务人的经营者,审报地址各自在哪儿?

答:依据《我国税务质监总局关于做好〈个人所得税自主税务申报方法(实施)〉的通告》(国税发〔2006〕162号)第十一条要求:“

(一)从两处或是两处以上获得薪水、薪酬所得的的,挑选并固定不动向在其中一处企业所在城市负责人税务机关单位审报。

(二)从我国海外获得所得的的,向中国境内户口所在地负责人税务机关单位审报。在我国地区有户口,但户口所在地与中国境内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挑选并固定不动向在其中一地负责人税务机关单位审报。在我国地区沒有户口的,向中国境内经常居住地负责人税务机关单位审报。

(三)个体户向具体运营所在城市负责人税务机关单位审报。

(四)个人独资企业、合伙制企业投资人兴建2个或两种以上公司的,区别不一样情况明确税务申报地址:

1.开办的公司所有是个人独资企业特性的,各自向各公司的具体运营管理所在城市负责人税务机关单位审报。

2.开办的公司中包含合作经营特性的,向经常居住地负责人税务机关单位审报。

3.开办的公司中包含合作经营特性,个人投资者经常居住地和创办公司的运营管理所在城市不一致的,挑选并固定不动向其参加创办的某一合伙制企业的运营管理所在城市负责人税务机关单位审报。

(五)除以上情况外,经营者理应向获得所得的所在城市负责人税务机关单位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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