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可以与此同时按一般缴税和按小规模纳税吗?
2022-06-20 18:07
实例状况:
我国税务质监总局公示第23号,第二条第三项要求,示范点执行前已获得所得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并具有应税形为的示范点经营者,不用再次申请办理所得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由负责人税务行政机关制做、送到《税务事宜告知书》告之经营者。假如该经营者兼具的应税个人行为销售总额未独立做到500万余元,是不是还可以将该应税个人行为评定为一般纳税人?此外,一个公司能不能与此同时发生按一般纳税人缴税和按小规模缴税的状况?
剖析:
依据《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我国税务质监总局公示2016年第23号)第二条第(三)项,示范点执行前已获得所得税一般纳税人资格(下称原所得税一般纳税人)并具有应税形为的示范点经营者,不用再次申请办理所得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由负责人税务局行政机关制做、送到《税务事宜告知书》,告之经营者。
原所得税一般纳税人兼具的应税个人行为销售总额未独立做到500万余元,除文档另有明文规定外,应根据一般记税方式记税,不用再次申请办理所得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
同一公司不可以发生既是一般纳税人缴税真实身份,又是一般纳税人真实身份的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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