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咨询 电话咨询
扫码关注
回到顶部
企业申请

“劳务公司”在所得税与企业所得税中含意并不一样

2022-06-21 16:33

在所得税管理体系中,劳务公司,是指的生产加工(受托加工货品,即受托人给予原料及主要原材料,受托方依照受托人的必须,生产制造货品并扣除加工成本的业务流程)、维修机电维修(委托对损害和缺失作用的物品开展修补,使之恢复正常和功用的业务流程)劳务公司,又被称为“所得税应税服务”,在所得税管理体系中通称“劳务公司”。

与此同时,《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是将市场销售“生产加工、维修机电维修劳务公司”与销售货物、服务项目、无形资产摊销、房产并排描述。很显而易见,所得税的劳务公司与服务是二项单独的应税项目。

而在所得税管理体系中,劳务公司的描述及含义比较复杂,在《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有关收入总额的描述时,是将“提供劳务收入”与销售货物收益、出让资产、股利分配、收益等权益性投资盈利、利息费用、租金收入、特许权收益、接纳捐赠收入及其其他收入并排描述。

进而在《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对“劳务收入”给予优化例举:所指提供劳务收入,就是指公司从业建设工程、维修机电维修、道路运输、仓储租赁、金融互联网、邮电通信、资询经纪人、文化体育、科研、技术咨询、培训教育、餐馆酒店住宿、中介、卫生防疫、社区便民服务、度假旅游、游戏娱乐、生产加工及其别的劳务服务主题活动获得的收益。

由此可见,所得税劳务公司的范畴显著超过所得税的劳务公司。所得税所指劳务公司包括了所得税的所有应税服务和一部分应税新项目。

免责声明:

        本网站内容部分来自互联网自动抓取。相关文本内容仅代表本文作者或发布人自身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或立场。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处理。

联系邮箱:zhouyameng@vispractice.com

优化薪资结构,降低企业成本
相关文章
相关标签
热门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