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获得工资所得的减除费用标准化的新规?
2022-11-07 17:07
本人获得工资所得的减除费用标准化的新规是啥?
依据《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个税劳务报酬所得减除费用规范现行政策对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20号)和《国务院关于改动《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决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9号)的相关规定, “自2008年3月1日(含)起,经营者具体获得薪水、薪金所得,应可用每个月2000块的减除费用规范,外国籍本人额外减除费用标准是每个月2800元,测算缴纳个税。
纳税人在2008年3月1日前具体获得薪水、薪金所得,不管税金是不是在2008年3月1日之后进库,都应可用每个月1600块的减除费用规范,外国籍本人额外减除费用标准是每个月3200元,测算缴纳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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