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我国国务院令第63号)第十八条要求:企业纳税本年度产生的亏本,准许向之后本年度结转成本,用之后本年度的所得的填补,但转结期限最多不能超过五年。因而企业的亏本只需不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