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派遣代发工资会计分录
劳务派遣模式下,用工单位(实际使用员工的企业)向劳务派遣公司支付服务费,由派遣公司代发工资并缴纳社保。用工单位会计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劳务费(含工资、社保、服务费)
贷:银行存款
劳务派遣公司收到款项后,代发工资的分录为:
借:主营业务成本(工资及社保部分)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如适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社保
银行存款(支付给员工及社保机构)
用工单位不得直接列支“应付职工薪酬”,而应将全部费用计入“劳务费”,以符合真实用工关系和税务合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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