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书决策税款之“大型商场入场费”怎样筹划缴税?
2021-09-29 17:10
一、业务流程叙述
伴随着“综合体”持续的提升,各知名品牌的服饰及货品期待进各卖场开展市场销售得话,大型商场(或商场)都是会向供应商扣除一定的花费,花费的方式是丰富多彩的。
如:销售返利、场所房租、入场费、广告宣传费、发布费、展现费、服务费等花费。
那麼,针对这种成本的扣除,大型商场在与供应商开展合同书的签署时,都是会使用什么方式呢?不一样方式的花费扣除税款交纳都有什么不同?
比如:
A企业进到某大型商场开展货物销售,彼此承诺(本实例假定大型商场为房地产营改增后的所得税一般纳税人):
1、A企业每月向大型商场付款1.五万元场所房租;
2、大型商场按A企业每月销售总额的2%扣除入场费;
3、大型商场每月扣除A企业0.五万元的大型商场服务费;
4、主题活动推广期内每一次扣除A企业三万元广告宣传费。
二、现行政策要求
依据国税发[2004]13六号第一条有关规范:
(一)对商业企业向供应方扣除的与产品销量、销售总额无密切关系,且商业企业向供应方给予一定劳务公司的收益,比如入场费、广告宣传费、发布费、展现费、服务费等,不属于平销购物返利,不抵减本期所得税增值税抵扣金,应按增值税的可用税收分类征收率征缴增值税。(2016年5月1日后已全方位房地产营改增,按服务行业交纳所得税)
(二)对商业企业向供应方扣除的与产品销量、销售总额挂勾(如以一定占比、额度、总数测算)的各种各样退还收益,均应依照平销购物返利个人行为的相关要求抵减本期所得税增值税抵扣金,不征缴增值税。(2016年5月1日后已全方位房地产营改增)
三、税款缴税
1、A企业每月向大型商场付款1.五万元场所房租。
大型商场向A企业出具增值发票,按不动产租赁交纳所得税,税率为11%。
2、大型商场按A企业每月销售总额的2%扣除入场费。
大型商场按A企业每月销售总额的2%扣除入场费,与产品销量、销售总额挂勾,归属于平销购物返利,做为所得税的进项税转出,A企业以折扣优惠(或红字发票)的方式出具,税率为17%。
3、大型商场每月扣除A企业0.五万元的大型商场服务费。
大型商场向A企业出具增值发票,按生活服务类交纳所得税,税率为6%。
4、主题活动推广期内每一次扣除A企业三万元广告宣传费。
大型商场向A企业出具增值发票,按文化产业服务项目交纳所得税,税率为6%。
四、筹划构思
根据对上面的国家政策及经典案例,大家发觉,大型商场在扣除销售返利、场所房租、入场费、广告宣传费、发布费、展现费、服务费等花费时,假如与产品销量、销售总额挂勾,则大型商场必须作进项税转出,不然按具体所出示的差异服务项目来交纳所得税。
因而,大型商场(或商场)在与供应商签署收费标准合同书时,尽可能避开与销量、销售总额或服务项目额挂勾,那样就能合理的减少所得税的增值税税负率。
签合同时把握两大关键环节:
1、看与产品销量、销售总额有没有密切关系;
2、看大型商场是不是向供应方出示了一定的劳务公司或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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