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奖金简易合理的“科学安排”税收事宜的“方法”
2021-10-11 17:28
某员工每月工薪阶层所得的都超出3五百元:
1.年终奖金54000,则本年度奖励金应缴个税5295.0零元;
2.年终奖金55000,则本年度奖励金应缴个人所得税10445.0零元;
3.算个人所得税:高发一千元年终奖金,多缴个税5150元;
4.非常简单最有效的方式 ,将55000的年终奖金分2个月发:
(1)第一个月发5400零元,依照国税发〔2005〕9号要求的全年度一次性奖金记税方法测算交纳个人所得税(简单的说,依照年终奖计算个人所得税);
(2)第二个月发放年终奖金一千元,因为国税发〔2005〕9号要求“在一个缴税本年度内,对每一个经营者,该记税法子只可以选用一次”,因此 第二个月发放的年终奖金一千元,只有合拼当月薪水交纳个人所得税。
(3)年终奖金的“信用额度”和特性也没有变,就不必去分拆“年终奖金”了,略微对企业内部“解释一下”。
(4)非常简单最有效的方式 ,充足“依照现行政策含意办”,我“赚钱养家”授课的...,您明白!!
——“依照现行政策含意办”是最容易最有效的“科学安排”税收事宜的“方法”
5.现行政策根据:《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调节本人获得全年度一次性奖金等测算征缴个人所得税方式 难题的通告》(国税发〔200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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