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才能成功申请办理高新科技公司做到税务筹划
2021-10-29 17:08
顾客环境:
某机械有限公司,2002年创立,关键从业饮品.食品类.汽水类.饮品类.水果汁及蔬果汁类.蛋白饮料类.别的饮品的生产和销售。从业货品及技术性的进出口贸易业务流程。互闻网服务平台服务项目,公司市场营销策划服务项目。伴随着公司业务运营不断发展,截止到2020年8月企业总计盈计4000万元,经掌握:机械有限公司预估全年度资产总额8000万元,主营业务收益20000万余元。从事人数300人,总资产20000万,资产总额必须 开展分派。
客户满意度:
企业财务经理孙先生找到宜久财税咨询企业完成了技术专业资询,为其作技术专业税筹计划方案。
宜久处理:
宜久财税咨询企业根据对该机械有限公司的最近几年真正的的运营模式.营销模式.公司的研发能力.企业组织结构的整理。提议:该企业在近些年获得了2项专利发明,并且公司也有自主研发商品的业务流程,能够根据申请办理高新科技.研发支出加计扣等运营模式分拆提升资产重组,在其中全年度具体发生了满足条件的研发支出三千万元但未独立计算。无法享有研发支出的加计的税收优惠政策现行政策”。(最后通过宜久企业专用的建议后合乎享有加计标准)
分析:
1.按一切正常的情况时该机械有限公司预估必须 交纳的税金为:
所得税:8000万x25%=2000万
法人股东分紅:6000x20%=1200万
应缴综合性税金:2000 1200=3200万
2.机械有限公司在本年度享有了研发支出加计后的税收优惠政策:
所得税:5750x25%=1437.五十万
法人股东分紅:6562.50x20%=1312.五十万
应缴综合性税金:1437.50 1312.50=27五十万
3.汇总
计划方案根据:
该机械有限公司是根据了集团公司的真正的自主研发费加计税收优惠政策。公司进行产品研发主题活动中具体产生的研发支出,未产生固定资产记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在按照规定按实扣减的根基上,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日期内,再根据具体本年利润的75%在稅前加计;产生无形资产摊销的,在以上期内依照固定资产成本费的175%在稅前摊销费。
2008年8月的讲解——
高新科技企业纳税筹划经典案例
例1:太阳企业是1997年初开办的外资公司,关键从业化工厂产品的制造和市场销售。因为该企业运营有策,市场拓展持续获得新造就,公司的经营业绩每一年都以加倍的迅速提高。与此同时,该公司持续通过技术革新,持续开发商品,其商品的科技含量较为高。经申请办理,该公司于2000年5月被国家科技部评定为“高新科技公司”,企业产生了空前的迅速发展趋势必然头。
该公司享有的外资公司“两免三减半”企业所得税政策于20003年12月底期满,而公司的生产制造局势却越变越好,预估2004年有息税前利润2000余万元,假如全额的交纳所得税,当初就得交纳600余万元。
依照企业所得税法要求,该企业于2003年11月向负责人税务行政机关提交申请。但被告之,享有三年递减征缴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现行政策务必以有着“优秀技术性公司”资格证书,而“优秀技术性公司”是由原国家经委承担经贸委承担考评和评定的。在负责人税务行政机关的提示下,该企业直接向本地负责人经贸委明确提出“优秀技术性公司”评定申请办理。殊不知,不管怎样尽早,评定“优秀技术性公司”的一套考评步骤和审批程序进行后也是过去了年末。当该公司获得“优秀技术性公司”资质时,早已是2003年二月10日。当工厂主管拿着大红色本向负责人税务行政机关申办所得税特惠办理手续时,被告之该公司依规不可以享有增加三年递减征缴所得税的工资待遇。
往往发生这类局势,是因为此企业觉得,公司享有生产经营性外国投资所得税“两免三减半”政策优惠以后,当然能够再享有“优秀技术性公司”递减征缴所得税三年的特惠。但实际上,“高新科技公司”与“优秀技术性公司”是2个不一样的现行政策定义,有不一样的评定程序流程,可用不一样的公司,其享有的税款优惠也各有不同。
按税收法律要求,在国务院办公厅明确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经济开发区开设的被评定的高新科技公司,自其被评定之日隶属的缴税本年度起,减征15%征收率交纳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实施细则》要求:外国投资举行的优秀技术性公司,按照企业所得税法明文规定免税.减免所得税满期后仍为优秀技术性公司的,能够依照企业所得税法要求的征收率增加三年递减征缴所得税。
由之上要求我们可以知道:其一,政策优惠不可以反复享有。生产经营性外资公司能够享有所得税“两免三减半”政策优惠;外国投资公司举行的“高新科技公司”能够享有“两免三半”的税收优惠政策。公司在2个“两免三减半”税收优惠政策现行政策中能够享有一个。其二.時间上的持续性。外国投资举行的优秀技术性公司,按照企业所得税法明文规定免税.减免所得税满期后仍为优秀技术性公司的,能够依照企业所得税法要求的征收率增加三年递减征缴所得税,但在按照相关要求可用的增值税免税限期完毕以后,才被评定为优秀技术性公司的,则无法享有特殊政策。该公司的“优秀技术性公司”资质是在享有“两免三减半”税收优惠政策以后得到的,時间上沒有持续性,因此不因能重新享有三年递减征缴个人所得税的特惠。
恰好是因为该公司领导的一念之差,造成企业丧失享有三年递减征缴所得税特惠的机遇,企业损害超出1000万元。
例2:某电子计算机企业是一家高新科技公司,它既生产制造并市场销售电子计算机商品,也从业科研开发和转让技术业务流程。2003年,该企业接到一笔业务流程,将为某用户开发一项工业控制系统新项目,并将该成效出让给顾客,预估得到此项转让技术及技术咨询合同款共二十万元,与此同时该顾客还向该电子计算机企业选购电子计算机商品共四十万元(未税)。并且该测算企业当初技术性及技术性业务收入只此一笔。
该企业主管在与一税款权威专家盆友闲谈中提到这事,也是有科技成果出让.科研开发等技术咨询业务流程。但商品销售收益和技术应用业务收入在税款上的工资待遇是不一样的。
现行标准税收法律仅对软件项目和集成电路芯片商品在流转税层面给与税收优惠政策,对高新科技公司生产制造的别的商品,既沒有流转税层面的特惠,都没有所得税层面的特惠。
可是,现行标准增值税法对技术性业务收入的税收优惠政策幅度更高,不仅有流转税层面的特惠,也是有企业所得税因素的特惠。其主要内容是:对公司和本人(包含外资公司.外国投资开设的科研开发设计核心.外国籍公司和外藉本人)从业转让技术.科研开发服务和与之关联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业务流程获得的收益,免税增值税;对高新技术公司开展转让技术及其在转让技术全过程中产生的与转让技术相关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专业技术培训的所得的,年净利润在三十万元下列的,可暂免征缴所得税。
因而,对高新科技企业来讲,技术性业务收入相较商品销售收益的税款工资待遇更加特惠。针对该电子计算机企业的该笔业务流程而言,因为技术性业务收入是随着着商品销售收因为技术性业务收入是随着着商品销售收益一起形成的,他们中间并无严苛的界线,假如能够使用技术性业务收入,就代表着将高税赋的收益变化为低税赋的收益,进而能够缓解税收负担,提升净利润。
想起这儿,这名盆友运用其对民法的熟练,给企业主管设计方案了一个缴税筹划计划方案,为企业节约税金十万元。实际筹划计划方案如下所示:
该电子计算机企业将从该顾客获得的收益构造实现了调节,降低市场销售电子计算机商品收益,提升转让技术及技术性业务收入。该电子计算机企业将转让技术及技术性业务收入提升为三十万元,将市场销售电子计算机商品收益降低为三十万元(未税)。那样对顾客来讲,其表层支出不会改变;顾客接纳转让技术及技术咨询是按无形资产摊销记帐,选购电子计算机商品是按固资进账,这两项均为资本性支出,其对成本费用的危害基本一致;并且,并且,选购电子计算机商品因为不可以使用所得税进项税,其具体选购成本费为电子计算机商品的合同款再加上从而压力的17%的所得税进项税,那样减少电子计算机商品销售价钱事实上是降低了顾客的支出。因而,此项筹划计划方案不易遭受顾客的抵制。
筹划之后,对电子计算机企业来讲,转让技术及技术咨询合同款三十万元免税增值税和所得税,企业只需要对市场销售电子计算机商品的收益三十万元按照规定交纳所得税和所得税。而筹划前,在从该顾客获得的收益中,转让技术及技术咨询合同款二十万元免税增值税和所得税。相对性于筹划前,电子计算机企业多得到了十万元收益免交增值税和所得税的益处,其税收负担大幅缓解。
来源于:安徽省税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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