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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开具劳务发票是不是必须交纳个人所得税呢?有哪些法律规定?

2022-03-24 17:58

  问:本人开具劳务发票是不是必须交纳个人所得税呢?有哪些法律规定?

  答:

  先说结果——毫无疑问必须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的范畴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要求:工资薪金所得,就是指本人从业劳务公司获得的所得的,包含从业设计方案、装修、安裝、绘图、检验、检测、诊疗、法律法规、财务会计、资询、授课、翻泽、见刊、字画、手工雕刻、影视制作、音频、录影、表演、演出、广告宣传、展览会、技术咨询、详细介绍服务项目、经济服务项目、代办公司业务及其别的劳务公司获得的所得的。

  留意:以上劳务公司中,并沒有包括建筑劳务。

  依据国税发〔1996〕127号第三条要求,从业建设工程业的个体户和未领到企业营业执照承包建设工程业工程项目工作的建设工程队和本人,及其建设工程公司推行个体承包后工商注册更改为私营经济特性的,其从业建设工程业获得的收益应按照个体户的生产制造、经营所得新项目计税个人所得税。

  二、缴税根据

  依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要求,以下各类个人所得税,理应交纳个人所得税:

  (一)薪水、薪酬所得的;

  (二)工资薪金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

  (五)经营所得;

  (六)贷款利息、股利分配、收益所得的;

  (七)资产租用所得的;

  (八)资产出让所得的;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获得前述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的(下列称综合所得),按缴税本年度分类汇总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获得前述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的,按月或是按次分项目测算个人所得税。经营者获得前述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的,按照公司法要求各自测算个人所得税。

  表明:本人开具的劳务发票,在个人所得税层面很有可能牵涉到“工资薪金所得”或“经营所得”。

  三、居民个人劳务报酬所得的预扣预缴税款方式

  《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全面推行新个人所得多个税收征管对接问题的公示》(我国税务质监总局公示2018年第56号,下称56号公示)和《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公布<个人所得税缴纳申请管理条例(实施)>的公示》(我国税务质监总局公示2018年第61号,下称61号公示),义务人向居民个人付款工资薪金所得,按次或是按月预扣预缴税款个人所得税。实际预扣预缴税款方式如下所示:

  (一)总收入额的明确

  工资薪金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到收益减去花费后的额度为总收入额。

  在其中,稿酬所得的总收入额减按70%测算(与修定前一样,持续保持对稿酬所得的政策优惠)。

  表明:这里的“总收入额”早已是《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二》的“预扣预缴税款应纳税额”。

  (二)扣减花销规范

  工资薪金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毎次收益不超过4000元的,扣减花费按800元测算;毎次收益4000元以上的,扣减花费按20%测算。

  (三)预扣率和预扣预缴税款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以每一次总收入额为预扣预缴税款应纳税额。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20%至40%的超量累进税预扣率(见《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二》):

  工资薪金所得应预扣预缴税款税款=预扣预缴税款应纳税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

  表明:这里的“工资薪金所得”预扣度及预扣预缴税款税额计算公式不适感用以保险代理人、证券经纪人的提成收益记税。

  四、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每一次的明确

  (一)税务要求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工资薪金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归属于一次性收益的,以获得此项收益为一次;归属于同一新项目持续性收益的,以一个月内获得的收益为一次。

  (二)工资薪金所得“同一新项目”所得的要求

  《我国税务质监总局关于做好<征缴个人所得税多个问题的要求>的通告》(国税发﹝1994﹞89号)现阶段仅仅一部分条文无效,在其中的“有关本人获得不一样新项目工资薪金所得的收税问题”仍然合理:“同一新项目”,就是指工资薪金所得例举实际劳务公司新项目中的某一单项工程,本人兼具不一样的工资薪金所得,理应各自扣减花费,测算交纳个人所得税。

  《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个人所得税逃税案子依法查处中相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发﹝1996﹞602号)要求:有关工资薪金所得“次”的政策法规个人所得条例全文第二十一条政策法规“归属于同一新项目持续性收益的,以一个月内获得的收益为一次”,考虑到属地管辖与時间划分有交叉式的特殊情况,统一政策法规以县(含县市区、区)为一地,其管辖内的一个月内的劳务服务为一次;当月跨县地区的,则应分別测算。

  以上要求在个人所得执行后,并没有明文规定无效,其在现实税收管理中必定充分发挥法律效力,在沒有新要求颁布前必定会获得税务机关单位及底层税务工作人员的肯定与实行。

  五、有关获得收益时现实造成的税金扣减问题

  经营者在获得劳务报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的情况下,依据税收法律要求,很有可能会产生所得税及其附加税费。

  《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修定一部分本人所得税申报表的公示》(我国税务质监总局公示2019年第7号)的配件3《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中的填好表明:第12列“容许扣减的税金”:填好按照规定可以在抵扣的税金。

  ①经营者获得工资薪金所得时,填好劳务公司产生历程中具体交纳的可依规扣减的税金。

  ②经营者获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时,填好给予开发权全过程中产生的介绍费和具体交纳的可依规扣减的税金。

  与此同时,在《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修定一部分本人所得税申报表的公示》(我国税务质监总局公示2019年第46号)配件1中《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简化版)(解答版)也是有相近表明。

  因为在预估工资薪金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的总收入额时,应用的是未含税收益扣减20%花费,因而具体交纳的所得税早已扣减,不可以反复扣减。

  因而,本人获得工资薪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等时具体交纳的税金(所得税以外)可依规抵扣。

  六、本人去税务局开具劳务发票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预征的表明

  (一)享有政策优惠表明

  依据现阶段税务要求,本人申请办理了临时性税务备案或申办了注册个体户等的,可以享有月入10万余元下列(一季度30万下列)免增值税的政策优惠。

  (二)税务局代开票个人所得税预征与第三方支付公司缴纳

  依据要求,假如本人申请办理了临时性税务备案或申办了注册个体户等的,或是是给予的劳务公司归属于建筑劳务的,个人所得税属于“经营所得”,应由税务局代开票时依照“经营所得”定额征收个人所得税,并向经营者出示完税证明,第三方支付公司就不会再缴纳个人所得税。

  如果是本人代开票不属于上述情况的,归属于“工资薪金所得”的,税务局在代开票时,不会再预征个人所得税,反而是会在税票备注标明“个人所得税由第三方支付公司依规缴纳”等相近字眼,第三方支付公司就必须依规开展个人所得税缴纳并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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