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行业降低成本、增加效率,根据多种对策健全有关所得税现行政策
2022-05-16 17:59
近日,国务院分享了我国发展改革委《物流业降本增效专项行动方案(2016—2018年)》,在其中明确提出,根据全方位拉开营改增变革示范点,进一步清除反复缴税,扩张交通业的进项税额抵扣范畴,融合所得税法律,积极主动科学研究统一货运物流各阶段增值税率问题等。
健全货运物流行业所得税现行政策。
根据全方位拉开营改增变革示范点,进一步清除反复缴税,扩张交通业的进项税额抵扣范畴,减少公司负税。(国家财政部、税务质监总局带头,我国发展改革委、国家交通部按职责权限承担,深入推进)
融合所得税法律,积极主动科学研究统一货运物流各阶段增值税率问题。(国家财政部、税务质监总局按职责权限承担,依据所得税法律过程推动)
物流行业可根据目前所得税归纳交纳相关要求申请办理推行归纳缴税,激励物流行业一体化、数字化、产业化运行。(国家财政部、税务质监总局按职责权限承担,深入推进)
调节健全有关监管现行政策。
贯彻落实“互联网技术 ”行为规定,健全物流行业有关监管现行政策,激励公司进行自主创新。(我国发展改革委、国家交通部带头,工业生产和数字化部、国信办、税务质监总局按职责权限承担,2018年末前进行)
适用借助网络平台的无车承运人发展趋势。科学研究健全交通业个人经营者外地开具所得税专用型发票管理制度。(国家交通部、税务质监总局按职责权限承担,2017年底前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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