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咨询 电话咨询
扫码关注
回到顶部
企业申请

增值税率简并?机遇与隐患共存

2022-05-30 18:03

在4月19日国务院办公厅常务会决策简并增值税率后,国家财政部、我国税务质监总局制订了《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税务[2017]37号,下称37号文),要求自2017年7月1日起,撤销13%的增值税率,原适用13%征收率的货品,适用11%的征收率,可是原抵税幅度不受影响。对经营者来讲,37号文是机遇和隐患共存,既很有可能因而减少负税,平时的税务管理也面临着新的规定。文中融合37号文与相关要求,剖析下列问题:

一、什么货品适用11%征收率

二、进项税额抵扣的五种状况

三、进项税额抵扣的区划

四、出口退税率的调节

五、征扣不一对经营者的危害

六、经营者的可能和风险性

七、对所得税制标准的危害

一、什么货品适用11%征收率

原市场销售或进口的适用13%征收率的货品,改适用11%的征收率。为了更好地方便记忆力,在37号文要求的基本上,大致分一下类,实际包含:

可以吃的:农业产品(含粮食作物)、食用植物油、食盐、精饲料;日常生活用的:饮用水、开水、暖气片、冷气机、液化气、石油液化气、天燃气、沼液、二甲醚、住户用煤碳产品;农牧业用的:农机车、化肥、农用地膜、肥料;

平常看的:书籍、报刊、杂志期刊、音像资料、电子器件出版发行。

二、进项税额抵扣的五种状况

购入适用11%征收率的货品,进项税额抵扣,该怎么办?并不是常用的征是多少,扣多少,反而是有比较复杂的要求,可以分成五种状况:

(一)再次抵税13%

37号文要求:“增值税改征所得税示范点期内,经营者购入用以生产销售,或授权委托委托生产加工17%征收率货品的农业产品,保持原扣减幅度不会改变。”换句话说,购入免税农产品或11%征收率农业产品,只需生产制造适用17%征收率的货品,进项税可以再次抵税13%那麼实际包含什么原因呢?

1、购入免税农产品,再次抵税13%

例如A企业是纯棉布制造业企业,购入免税政策棉絮100万,生产制造适用17%征收率的纯棉布,则37号文实行以前,可以抵税的进项税是:

进项税=买价*13%=100*13%=13万余元

在棉絮税率减少到11%后,扣减幅度不会改变,代表着A企业可以再次抵税13万余元,而不是11万元。

2、购入11%征收率农业产品,再次抵税13%

假如纯棉布制造业企业A企业,自商品流通公司购入100万棉絮,付款工程款100万余元,付款进项税11万余元,但还可以再次抵税13万余元。

(二)征3%,抵税11%

37号文第2条第1款要求:“从依照简易征收,按照3%增值税率,测算交纳所得税的一般纳税人获得所得税发票的,以所得税专票上标明的额度,和11%的扣除率测算进项税”。

换句话说,购入以上适用11%征收率的货品,假如销货方是小规模,给购方出具3%的增值税专票,购方可以抵税11%的进项税。

A企业自小规模B企业购入一批食用植物油,价税合计20.6万余元,B公司为A企业出具工程款20万,增值税率3%的企业增值税专票,A企业可以抵税的进项税是:

20*11%=2.2万余元

(三)征11%,抵税11%

依据37号文的要求,除上述情况外,经营者购入农业产品,获得一般纳税人出具的企业增值税专票,或中国海关海关税专用型交款书的,以所得税专票或中国海关海关税专用型交款书上标明的所得税额,为进项税;获得(出具)农业产品销售清单或回收税票的,以农业产品销售清单或回收税票上标明的农业产品买价,和11%的扣除率测算进项税。

下边利用一个事例表明:

A企业是农业产品商品流通公司,一般纳税人,立即自农户手上回收免税农产品,假设收购价是100万余元,随后依照200万的未含税价钱,市场销售给B企业,B公司也是商品流通公司,再用300万的价钱,市场销售给制造业企业C企业,C公司生产销售17%征收率货品,市场价格400万余元。由于C企业生产制造17%征收率货品,可以再次抵税13%。

1、A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A企业可抵扣进项税=100*11%=11万余元

A企业销项税=200*11%=22万余元

A企业应纳税所得额=22-11=11万余元

2、B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B企业可抵扣进项税=22万余元

B企业销项税=300*11%=33万余元

B企业应纳税所得额=33-22=11万余元

3、C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C企业进项税=300*13%=39万余元

C企业销项税=400*17%=68万余元

C企业应纳税所得额=68-39=29万余元

(四)进项税核准扣减

但凡核准扣减进项税的经营者,再次依照《国家财政部 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在一部分领域实施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核准扣减方式的通告》(税务〔2012〕38号)、《国家财政部 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扩张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核准扣减示范点领域范畴的通告》(税务〔2013〕57号)的要求实行。可是,扣除率依照37号文的要求调节。

(五)获得普票不可抵税

经营者从厂家批发、零售阶段购入适用增值税免税现行政策的蔬菜水果、一部分新鲜蛋肉而获得的普票,不可做为测算抵扣进项税的凭据。

三、进项税额抵扣的区划

因为购入11%征收率货品,依据不一样的主要用途,可以抵税11%或13%,这就对进项税额抵扣管理方法提到了规定。

37号文要求,经营者购入农业产品,既用以生产销售或授权委托委托生产加工17%征收率货品,又用以生产销售别的货品服务项目的,理应各自计算用以17%征收率货品,和别的货品服务项目的农业产品进项税。未各自计算的,统一以所得税专票,或中国海关海关税专用型交款书上,标明的所得税额为进项税,或以农副产品收购税票或销售清单上标明的农业产品买价和11%的扣除率测算进项税。

假设A企业是纯棉布制造业企业,自农户手上购入使用价值100万的棉絮,在其中的80万,用以生产制造纯棉布,市场价格是120万,征收率是17%。在其中的20万,依照30万的价钱市场销售给他人。则A企业纯棉布和棉絮的应纳税所得额分别是:

1、纯棉布的应纳税所得额

纯棉布的进项税=80*13%=10.4万

纯棉布的销项税=120*17%=20.4万

纯棉布的应纳税所得额=20.4-10.4=10万

2、棉絮的应纳税所得额

棉絮的进项税=20*11%=2.2万

棉絮的销项税=30*11%=3.3万

棉絮的应纳税所得额=3.3-2.2=1.1万

总的应纳税额=10 1.1=11.1万

假如进项税并没有各自计算,则:

可以抵税的进项税=100*11%=11万

少抵扣1.6万进项税,多交纳1.6万所得税。

四、出口退税率的调节

增值税率的调节,危害到出口退税率。依据37号文,出入口适用11%征收率的货品,退税率调节为11%。可是为了更好地与实际情况有一个对接的时长,外贸公司2017年8月31日前出入口的货品,购入时已按13%征收率征缴所得税的,实行13%出口退税率;购入时已按11%征收率征缴所得税的,实行11%出口退税率。制造业企业2017年8月31日前出入口的货品,实行13%出口退税率。出口商品的时长,依照出口商品报关资料上标明的出入口时间实行。

五、征扣不一对经营者的危害

所得税在价外税的情形下,减少征收率,购方少抵扣进项税,是由于少付款进项税,不会有由于征收率减少造成抵税降低,压力加剧的问题,因而,不应该保持原抵税幅度不会改变。

37号文,保持原抵税幅度不会改变的要求,造成征扣不一,低征高扣,并不是保持税赋不会改变,反而是给了经营者补助,减少了其成本费,提升了盈利。下边利用一个事例表明。

A企业是农副产品加工公司,假设购入农业产品100万,付款11%的进项税,市场价格是200万,适用17%的征收率。假如依照11%抵扣进项税,则应纳税所得额和毛利率分别是:

应纳税所得额=200*17%-100*11%=34-11=23万余元

毛利率=200-100=100

假如依照13%抵扣进项税,则应纳税所得额和毛利率分别是:

应纳税所得额=200*17%-100*13%=34-13=21万余元

毛利率=200-100 2=102

多抵税2%,等同于成本费下降了2%。

六、经营者的可能和风险性

简并增值税率的要求,给经营者给予了机遇,也增多了风险性。

(一)经营者的机遇

征11%或3%,可是抵税13%的要求,事实上是给经营者给予了一定的补助。

1、A企业和B公司全是一般纳税人

假设A企业购入100万免税农产品,随后依照200万的价钱,市场销售给B企业,B公司生产加工成工业用品,依照400万的价钱市场销售,适用17%的征收率。则A、B企业分别的应纳税所得额和总的税款分别是:

A企业应纳税所得额=200*11%-100*11%=22-11=11万余元B企业应纳税所得额=400*17%-200*13%=68-26=42万余元总应纳税所得额=11 42=53万余元

假如A企业与B公司是关联企业,A企业适度提升市场价格,有利于减少税赋。为有利于表明状况,假设A企业依照300万的价钱,市场销售给B企业,则A、B公司分别的应纳税所得额和总的税款分别是:

A企业应纳税所得额=300*11%-100*11%=33-11=22万余元B企业应纳税所得额=400*17%-300*13%=68-39=29万余元总应纳税所得额=22 29=51万余元

总税款降低2万余元。

2、A企业是小规模,B企业是一般纳税人为了更好地有利于表明问题,假设A企业100万购入免税农产品,200万市场销售给B企业,B公司生产后,依照300万市场销售,征收率是17%。

假如A企业依照一般记税方式,则A企业和B公司的应纳税所得额分别是:

A企业应纳税所得额=200*11%-100*11%=11万

B企业应纳税所得额=300*17%-200*13%=51-26=25万

总应纳税额=11 25=36万

假如A企业是小规模,206万卖给B企业,则A公司和B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分别是:

A企业应纳税所得额=206/(1 3%)*3%=6万

B企业应纳税所得额=300*17%-200*13%=51-26=25万

总应纳税额=25 6=31万

总税款少了5万。

(二)经营者的风险性

风险经常与机遇相随而行。征收率简并后,经营者的风险性,主要表现在2个层面:

一是该各自计算的进项税,并没有各自计算,造成不可以依照13%抵扣进项税,造成损害。

二是过多筹划,被税务局缴税的风险性。税款筹划一定要掌握好分寸。

七、对所得税制标准的危害

所得税是个中性化税收,税收制度设计方案应尽可能减少对经营者项目投资和交易管理决策的危害,因而,征收率级别不可太多。营改增以前,17%、13%两种征收率的设计方案,既达到所得税的规定,又兼具对一些货品的顾客适度照料的真实必须。

在营改增的历程中,新提升的6%和11%两种征收率,可以说成营改增历程中的一蹴而就,不适合长时间存在。因而,简并征收率,应该是所得税制健全的必须。本次简并征收率,开始了税率简并的第一步,现阶段的征收率也有3档,并且高征收率17%和低税率6%,差别过大,很有可能致使一些适用6%征收率的经营者,长期性不交税,危害财政收入作用的充分发挥。因而,增值税率有进一步简并的必须和室内空间。

可是,征是多少扣多少,是所得税的主要规定,现阶段征11%抵税13%的作法,虽然很有可能有利于维持一些经营者原税赋不会改变,可是不利税收制度的标准,不可长时间存在。


增值税率 销售清单

免责声明:

        本网站内容部分来自互联网自动抓取。相关文本内容仅代表本文作者或发布人自身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或立场。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处理。

联系邮箱:zhouyameng@vispractice.com

优化薪资结构,降低企业成本
相关文章
相关标签
热门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