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本人内退从原就职公司获得的一次性收益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
2022-05-30 18:07
问:本人内退从原就职公司获得的一次性收益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
回应:本人申请办理内部结构退养办理手续后从原就职公司获得的一次性收益,应按申请办理内部结构退养办理手续后至法律规定退休年纪中间的隶属月份开展均值,并与领到当月的工资薪金所得合拼后,扣减当月花费扣减规范,以账户余额为数量明确税率,再将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再加上获得的一次性收益,减掉花费扣减规范,按税率计税个人所得税。
例如:徐某于2017年3月申请办理内退办理手续(比常规离休提早4年),获得企业发送给的一次性收益48000元。当月及将来宣布离休前,每月从原企业领到标准工资3800元。
48000/(4年×12个月)=1000(元)。
1000 3800-3500=1300(元);适用3%征收率。
当月应缴个人所得税=(48000 3800-3500)×3%=144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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