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企业务必具有哪几个标准?
2022-06-02 17:10
依据《国家科技部国家财政部 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修改下发的通告》(国科发脾气〔2016〕32号)要求:第十一条评定为高新企业须并且符合下述标准:
(一)企业申请评定时需申请注册创办一年以上;
(二)公司利用自主研发、转让、赠送、企业并购等方法,得到对其具体商品(服务项目)从技术上起到主导支撑功效的知识产权方面的使用权;
(三)对公司关键商品(服务项目)充分发挥主导支撑功效的工艺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要求的范畴;
(四)公司做开发和相应创新技术行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占公司当初员工数量的占比不低于10%;
(五)公司近三个会计期间(具体经营期不满意三年的按具体运营计算时间,相同)的分析研发花销总值占同期销售额总金额的占比合乎以下规定:
1.近期一年销售额低于5,000万余元(含)的公司,占比不低于5%;
2.近期一年销售额在5,000万余元至2亿人民币(含)的公司,占比不低于4%;
3.近期一年销售额在2亿人民币以上的公司,占比不低于3%.
在其中,公司在我国境內出现的分析研发花销总值占整个科研研发花销总金额的占比不低于60%;
(六)近一年高新产品(服务项目)收益占公司同期总额的占比不低于60%;
(七)企业创新能力点评应做到对应规定;
(八)企业申请评定前一年内未出现重特大安全性、重要安全事故或比较严重自然环境违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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