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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办土地使用权证出让土地资源,是不是交纳土地增值税?

2022-06-06 17:49

问:未办土地使用权证出让土地资源,是不是交纳土地增值税?

回应:依据《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未办土地使用权证出让土地资源相关税款问题的审批》(国税函〔2007〕645号)的要求,土地资源使用人出让、质押或更换土地资源,无论其是不是获得了该土壤的所有权属资格证书,无论其在出让、质押或更换土地资源全过程中能否与另一方被告方申请办理了土地权属资格证书变动登记,只需土地资源使用人具有占据、应用、盈利或处罚该土壤的支配权,且有合同书等举证说明其本质出让、质押或换置了土地资源并得到了相对的社会经济权益,土地资源使用人以及另一方被告方理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要求交纳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和房产契税等有关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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