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的所得税是怎么征缴的?
2022-06-07 17:54
一、依据《国家财政部、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调节和健全所得税现行政策的通告》(税务〔2006〕33号)配件《消费税新增和调整税目征收范围注释》要求:“七、汽车
车辆就是指由驱动力推动,具备四个或四个以上轮胎的非路轨运载的车子。
本税收分类征缴范畴包含含驾驶人员坐位以内较多不超过9个坐位(含)的,在制定和工艺特点上用以载运旅客和物品的各种新能源客车,和含驾驶人员坐位以内的载客量在10至23座(含23座)的在制定和工艺特点上用以载运旅客和物品的各种类型中轻形商业客运车。
用排量低于1.5升(含)的新能源客车汽车底盘(窗框)改造、改革的车子属于新能源客车征缴范畴。用排量超过1.5升的新能源客车汽车底盘(窗框)或用中轻形商业客运车汽车底盘(窗框)改造、改革的车子属于中轻形商业客运车征缴范畴。
含驾驶人员总数(额定值载人)为区段值的(如8~10人;17~26人)汽车,按其区段值最低值总数明确征缴范畴。
新能源电动车不属于本税收分类征缴范畴。”
二、依据《国家财政部、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对超奢华汽车加征所得税相关事情的通告》(税务〔2016〕129号)要求:“一、”汽车“税收分类下加设”超奢华汽车“子税收分类。征缴范畴为每台零售价格130万余元(没有所得税)及以上的新能源客车与立轻形商业客运车,即新能源客车与立轻形商业客运车子税收分类中的超奢华汽车。
四、以上要求自2016年12月1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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