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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申请

付款给员工的讲课费税前扣除如何做?

2022-06-29 17:42

付款给员工的讲课费税前扣除如何做?

答:《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要求,公司出现的合理性的职工薪酬开支,准许扣减.

前款所指工资薪金所得,指的是公司每一缴税本年度付款给在本公司就职或是受聘的员工的全部现钱方式或是货币性方式的劳务报酬,包含标准工资、奖励金、补贴、补助、年尾涨薪、加班费,及其与员工就职或是受聘相关的收益性支出.

劳务公司、出售无形资产摊销或是销售不动产,指的是有偿服务给予条例规定的劳务公司、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摊销或是有偿转让房产使用权的个人行为.但企业或是个体户聘请的员工为本企业或是顾主给予条例规定的劳务公司,不包括以内.

《发票管理办法》第三条要求,本办法所指税票,就是指在采购产品、给予或是接纳服务项目及其从业别的运营活动中,出具、收费的收付款凭证.

因而,企业员工为本单位授课,企业给员工的讲课费归属于企业支付给在本公司就职或是受聘的员工的劳务报酬,即工资薪金所得,所得税抵扣合理合法凭据为公司的劳务报酬发放表.税票是在运营活动中应用的,之上业务流程不属于员工的经营行为,不可开票.另外公司也不用获得税票做为税前扣除凭证.

派发的讲课费等应该怎样扣减个税?

自2014年1月1日起实行的财行〔2013〕523号文件,首次标准国家行政机关培训费(包含讲课费).该文档第十条第(二)款要求,正中级技术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实行每大半天最大不得超过2000元的税后工资规范,依据个人所得以及执行情况的要求,讲课费归属于个税应税项目里的"劳务报酬所得"所得的,税率为20%,每一次收益不得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之上的,扣减20%的花费,其额度为应纳税额.劳务报酬,归属于一次性收益的,以获得此项收益为一次;是属于同一新项目持续性收益的,以1月内获得的收益为一次.

必须表明的是,财行〔2013〕523号文件所要求的税后工资讲课费,是通过主办方担负讲课人的应缴个税.就本例来讲,该权威专家获得的是税后工资劳务报酬.《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确立企业或本人为纳税义务人的劳务报酬代付款税金计算方法的通告》(国税发〔1996〕161号)要求,依据《我国税务质监总局关于做好〈征缴个税多个难题的要求〉的通告》(国税发〔1994〕89号)第十四条的要求,公司或本人为纳税义务人压力个税税金的,应将纳税义务人获得的不含税收入额计算为应纳税额,测算征缴个税.不含税收入额为3360元(即含税收入额4000元)之上的,应纳税额=[(不含税收入额-速算扣除数)×(1-20%)]÷[1-征收率×(1-20%)].因而,主办方应代缴并代付款该权威专家个税761.90元,即 [(4000-0)×(1-20%)]÷[1-20%×(1-20%)] ×20%.

付款给员工的讲课费税前扣除如何做?前文早已为大伙儿讲的很清楚了,我就不会再过多阐释.更多的是有关税前扣除的难题,的教师还有很多的特有看法,要想进一步了解就来资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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