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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后房地产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疑难问题

2022-07-07 18:09

营改增后房地产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疑难问题

一、留意收益的规格转变

从2016年5月1日逐渐,建工、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类四大行业全面推行房地产营改增,所以针对那些领域的公司而言,收入的确认有价税合计变成了未税,一方面收益的额度减少了,另一方面在年度汇算清缴时,填写企业收入统计表时,需要注意1-4月是增值税收益,5-12月是增值税收入。

二、留意所得税对成本的干扰

在营改增后房地产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中,也有一个问题便是,公司购买货品或接纳应税,未按规定获得所得税扣税凭证,或是用以不可抵税新项目事宜的,依照税法规定其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可抵税,则必须将缴所得税记入存货成本或是费用成本,进而使市场销售时转到“主营业务成本”或是“期间费用”等学科的额度增多,在工资不会改变的情况下,因为费用增加,进而降低了企业利润所得的。

上面便是小编我为我们详细介绍的营改增后房地产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的2个疑难问题,期待对各位有协助,如果还有不懂得或是想要知道更多的是财务基础知识,请持续关注。

主营业务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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