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开发的费用能不能享有加计扣除政策
2022-07-27 17:34
委托开发的费用能不能享有加计扣除政策
我公司为化工厂,现授权委托高等院校研究室开展新产品的研究开发,请问一下委托开发的费用能不能可以享受加计扣除政策?
答:依据《国家财政部 我国税务质监总局 国家科技部有关健全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务〔2015〕119号)要求:公司授权委托外界组织或个人开展研发活动所发生的成本,依照花费具体本年利润的80%记入受托人研发支出并测算加计,受托方不得再开展加计。授权委托外界研究开发费用具体本年利润应按照独立交易原则明确。受托人与受托方存有关联性的,受托方需向受托人给予研发项目花费支出明细状况。公司授权委托境外机构或个人开展研发活动所发生的成本,不可加计。
享有以上税收优惠政策,有没有什么应当要注意的呢?
1.授权委托境外个人开展研发活动不可以享有以上特惠;
2.具体本年利润应按照独立交易原则明确;
3.应签署技术开发合同,并由受托人到高新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登记。相关事项按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及技术合同认定标准实行;
4. 企业应在年度申报享受优惠时,依照《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公布修订后的〈公司所得税优惠现行政策事宜申请办理方法〉的公告》(我国税务质监总局公示2018年第23号)的规定申请办理相关流程,并留存备查以下资料:
(一)公司委托研发项目策划书和企业有权部门项目立项的决定文档;
(二)授权委托研究开发主管机关或团队的编制情况和开发成员名单;
(三)经高新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委托海外产品研发合同书;
(四)“研发费用”辅助账及明细表;
(五)受托海外产品研发金融机构支付凭证和受托方开具的收付款凭证;
(六)当初委托研发项目的工作进展等资料。
委托开发的费用能不能享有加计扣除政策?公司授权委托外界组织或个人开展研发活动所发生的成本,依照花费具体本年利润的80%记入受托人研发支出并测算加计,受托方不得再开展加计。授权委托外界研究开发费用具体本年利润应按照独立交易原则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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