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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项目转固定资产暂估入账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2022-07-28 16:48

在建项目转固定资产暂估入账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已达到预订可使用状态但尚未申请办理竣工结算的固资,理应按照可能使用价值明确成本费,并计提折旧;待申请办理竣工结算后再按计划成本调节原来的暂估使用价值,但是不需要调整已计提的折旧额。假如暂估数超过决算数应冲减记本期期间费用,如低于应还在建项目随后转到。

1、依照规则的新规定,只需在建项目做到预订使用状态,即便没有竣工结算,按照定价结转成本固资:

借:固资

贷:在建项目

2、待具体工程决算出来后,可以调整固资的入账价值,但不调节计提的折旧额了。调整的情况下,由于此刻的在建项目借贷方是实际发生的成本费,和暂估的价肯定有差值,提的清算值低于入账价值,必须做如下所示账务处理:

借:固资

贷:在建项目

不然就做相反的会计分录,目的是为了让在建项目学科并没有账户余额。

在建项目转固定资产的条件是什么?

转固定资产标准:

筹建或是生产的合乎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做到预订可以使用或是可销售状态,就是指财产已经达到购方或是修建方预定的可以使用。可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判断:

(一) 合乎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实体线修建(包含组装)或是生产工作早已全部完成或是实际上已完成。

(二) 所筹建或是生产的合乎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与设计要点、合同条款或是生产制造规定基本上相符合,即使有极少数与设计、合同书或是生产制造规定不匹配的地方,也不影响其正常工作。

(三) 再次发生在所筹建或生产的合乎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上支出的额度非常少或是基本上不会再产生。

依据之上要求:在建项目转固定资产是根据在建工程竣工水平来判断,因而,当主体结构基本完成到预订可使用状态时将在建项目转到固资并获取折旧费。假如其成本费没法精确计量检定,可暂估入账,并据以获取折旧费,工程结算时根据实际清算成本费调节暂估成本,并据以重新计提折旧,可是之前早已提取的折旧费不再进行调节。

在建项目转固定资产是需要在满足的条件的情况下,变为固资暂估入账,因为这个关乎到企业的账务处理应该怎么做的问题。要是没有在确定变为固资的情况下,随意对在建项目开展账务处理的处理显著是不符合相关的中国法律和政府会计准则规定的。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的内容可以到查询全新的会计新闻资讯。

政府会计准则 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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