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契税会计账务处理不正确,该怎样进行纳税调整
2022-08-08 16:53
某企业2020年6月购买房子(占地面积300㎡)用以生产运营,会计账务处理如下所示:
借:固资-房子 8000000
应交税费--(房产契税) 320000
应交税费-合同印花税 4000
应交税金-销项税-进项税 400000
贷:存款 8724000
【品税阁分析】该事宜税收处理错误。
1、《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要求,只有选用成本模式计算,而且理应按照获得后的计划成本开展初始计量,其成本包括选购合同款、相关税费和可以直接属于该资产的收益性支出.这儿的相关税费,包含房产契税。因而,公司获得土地使用权证、房子按照规定交纳的房产契税,借记“固资”,“无形资产摊销”等科目,贷记“存款”学科。
机关事业单位获得土地使用权证按照规定交纳的房产契税,借记“无形资产摊销”学科,贷记“存款”学科。获得房子按照规定交纳的房产契税,借记“固资”学科,贷记“固定不动股票基金”学科,与此同时应按照自有资金各自借记“专用基金——修购股票基金”、“事业支出”等科目,贷记“存款”学科。
房地产税:补缴320000*70%*1.2%/12*6=1344;
土地税:如果企业未报,则应补缴300*6/2=900.00
所得税:(1)补提折旧费320000/240*6=7999.99核减应纳税额;(2)房地产税、土地税总计2244核减应纳税额;(3)记入税费的房产契税320000应记入财产,调减应纳税额32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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