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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申请

由施工单位购买的甲供材料怎么开发票?

2022-08-08 16:55

难题:由施工单位购买的甲供材料怎么开发票?

本来应该是甲供材料,因为一些原因,如今由己方进行购买,中后期招标方在工程进度结算款里边支付给大家,依照供货原材料配制测算付款,这一材料款的票开甲方的仰头吗?

解释:

建筑企业签定“甲供材”合同书,目的就是为了享有简易征收的3%,防止一般计税的9%。

依照税务[2016]36号附近1第二十七条要求,用以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购入的货物、服务等是不可抵扣进项税额的。

因为简易计税与一般计税中间存在巨大税率差异,税务局特别关注简易计税新项目的相关情况,简易计税新项目都是税务税务稽查重点。税务税务稽查时,关键关心:1.是否满足简易计税的条件;2.简易计税项目的购进货物获得进项税是否存在用以别的一般计税项目的抵税。

因而,针对甲供材简易计税新项目原本应该是招标方购入的原材料,不能是施工单位销售材料给招标方(独立的设备销售并安装的除外)。针对提出问题里的代招标方采购材料的,采购环节税票就应立即出具甲方的名字,而不能出具为建筑企业的名称。

假如材料在采购环节开具的是工程施工企业名字,建筑企业在和招标方结算的情况下,再根据结算款的一定比例给招标方出具材料名称的发票,可能就不达到甲供材简易计税的条件了,税务局一旦税务稽查到会要求建筑企业依照一般计税,可能会导致建筑企业便会补缴税款及其税款滞纳金等税务风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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