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确定带标准房租佣金收入?
2022-08-09 16:36
问:怎样确定带标准房租佣金收入?
比如下列的几个事例,1.大型商场和入驻的企业签订了如下所示协议书,入驻公司在商场卖出去50万返50%的房租,卖出去100万返全部的房租。假定房租5万,大型商场接到房租是不是确认收入,开票,或是确认为应收帐款,等最后入驻公司收入准则,依据是不是符合条件确定是不是收益。假如是免第二年的房租,解决是不是一样。2.假如大型商场换为电子商务平台,房租换为服务费,收入准则是不是一样。3.上面2个事例税务上收入准则,和财务上确定有区别吗?
解释:
(一)账务处理
财务核算,针对存有不确定性事项的,应该根据历史记录、行业经验等同时结合企业会计准则要求,进行合理的岗位预计。
针对提出问题里的租金收入,就存在一定变化,也就是属于不确定性事宜,企业会计核算必须针对达到减免租金的概率进行评估,并依据评估的结论作出财务核算。
1.第一年的账务处理
假定大型商场评估的结论,是入驻公司极有可能进行退还50%房租每日任务。
借:存款 5.25万余元(假设简易计税)
贷:租赁收入/营业外收入 2.50万余元
合同负债(或应收帐款) 2.5万余元
应交税金-简易计税 0.25万余元
2.倘若入驻公司圆满完成任务的,大型商场应按照约定退回50%的房租,或者将必须退还的房租抵冲下一年度需要缴纳的房租。
借:合同负债(或应收帐款) 2.5万余元
营业费用-业务宣传费 0.125万余元
贷:存款 2.625万余元
表明:公司退回租金的个人行为,能够视作是一种宣传策划营销的举动。
3.假如入驻公司没有完成预计的销售目标,则需将租用逐渐日确认的收益作出调整,即需要将“合同负债”转到收益。
借:合同负债(或应收帐款) 2.5万余元
贷:租赁收入/营业外收入 2.5万余元
4.假如入驻公司没有完成100%返租金的销售目标,则需将租用逐渐日确认的收益作出调整。
借:合同负债(或应收帐款) 2.5万余元
营业费用-业务宣传费 0.25万余元
租赁收入/营业外收入 2.5万余元
贷:存款 5.25万余元
之后本年度依照类似情况开展账务处理。
(二)税务解决
1.所得税
(1)公司在扣除房租并开票时,造成增值税纳税责任,必须按照规定缴纳增值税;
(2)公司在退回房租时,不可以开具红字税票冲回增值税销售额,不然税务局有权利开展核准销售总额;
(3)假如上一年度造成应退回房租而没有退回,第二年立即抵冲房租,大型商场都没有开票的,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收付款时间做所得税视同销售解决并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2.所得税
大型商场退回租金的,根本无法抵减所得税的应税收入,应按照合同约定房租5万余元确定应税收入。财务核算抵减了租赁收入或没有确定租赁收入的,所得税层面应该做视同销售解决。视同销售收益相匹配产生的费用,可作为“营业费用-业务宣传费”,按照规定开展抵扣。
因为财务核算与税务解决差异较大,租赁公司必须做好纳税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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