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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税政策优惠汇聚(2021版)

2022-08-10 17:11

(一)地震灾害损坏不堪入目和危险房屋免房地产税

减少特性编码:08011601

经相关单位鉴定,对损坏不堪入目定居和使用的房屋和危险房屋,在停用后,可免征房产税。

参照:《国家财政部 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认真执行抢险救灾及抗灾救灾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税务〔2008〕62号)第三条

(二)抗击疫情地区免减房地产税

减少特性编码:08011607

对服务行业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的出租方,可按现行要求免减当初房地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认真落实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税收政策。

详细全国各地抗击疫情地区免减房产税政策。

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家财政部 国家商务部 中国人民银行 国资公司 税务质监总局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扶持服务行业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轻房屋租金工作压力的指导意见》(改办项目投资规〔2020〕734号)

(三)出租人为个体户免减租金减免房地产税

减少特性编码:08011608

疫情期激励出租人为个体户免减租金减免房地产税。

详细全国各地抗击疫情激励出租人为个体户减免租金免减房产税政策

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家财政部 国家商务部 中国人民银行 国资公司 税务质监总局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扶持服务行业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轻房屋租金工作压力的指导意见》(改办项目投资规〔2020〕734号)

(四)按政府部门要求价钱出租的公有住房和廉租住房免征房产税

减少特性编码:08011701

对按政府部门要求价钱出租的公有住房和廉租住房,包含企业及自收自支机关事业单位向员工出租的企业自己的房子;房管部门向住户出租的公有住房;推进私房写真现行政策含有户归还产权年限并且以政府部门要求租金标准向住户出租的私住宅等,暂免房地产税、增值税。

参照:《国家财政部 我国税务质监总局关于调整住房租赁市场税款政策的通知》(财务〔2000〕125号)第一条

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别主要用途,在3%征收率的前提下减半征收增值税,按4%的征收率房地产税,免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对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其其他组织按价格行情向个人出租用以居住的住宅,减征4%的征收率房地产税。

参照:《国家财政部 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房屋租赁相关税款政策的通知》(税务〔2008〕24号)第二条第(三)、(四)项

《国家财政部 我国税务质监总局关于调整住房租赁市场税款政策的通知》(财务〔2000〕125号)第一条要求,暂免房地产税、增值税的企业及自收自支机关事业单位向员工出租的企业自己的房子,就是指依照公有住房管理方法或列入县级以上政府廉租住房管理方法的单位自己的房子。

参照:《国家财政部 我国税务质监总局关于公司和自收自支机关事业单位向员工出租的企业自己的房子房地产税和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税务〔2013〕94号)

(五)廉租住房租金收入免征房产税

减少特性编码:08011702

对廉租住房运营管理企业根据政府部门要求价钱、向规范确保目标租赁廉租住房的租金收入,免征房产税。

参照:《国家财政部 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房屋租赁相关税款政策的通知》(税务〔2008〕24号)第一条第一项

(六)公共租赁房免征房产税

减少特性编码:08011706

对公共租赁房免征房产税。

参照:《国家财政部 税务质监总局有关公共租赁房税收政策的公告》(国家财政部 税务质监总局公示2019年第61号)第七条

政策优惠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参照:《国家财政部 税务质监总局有关增加一部分税收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国家财政部 税务质监总局公示2021年第6号)

(七)向系统化产业化住房租赁企业个人房屋出租减征4%房地产税

减少特性编码:08011707

对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其其他组织向系统化产业化住房租赁企业个人房屋出租的,减征4%的征收率房地产税。

参照:《国家财政部 税务质监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健全租赁住房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国家财政部 税务质监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示2021年第24号)第二条

(八)向个人出租住房减征4%房地产税

减少特性编码:08011708

对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其其他组织向个人出租住房的,减征4%的征收率房地产税。

参照:《国家财政部 税务质监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健全租赁住房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国家财政部 税务质监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示2021年第24号)第二条

(九)向个人出租符合条件的保障租赁房减征4%房地产税

减少特性编码:08011709

对运用非定居存量土地和非居住存量房屋(含商业服务办公房、工业厂房改造后租赁用以定居的房屋)建设的保障租赁房,获得保障租赁房新项目鉴定书后,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其其他组织向个人出租保障租赁房,减征4%的征收率房地产税。

参照:《国家财政部 税务质监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健全租赁住房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国家财政部 税务质监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示2021年第24号)第二、三条

(十)向系统化产业化住房租赁企业租赁符合条件的保障租赁房减征4%房地产税

减少特性编码:08011710

对运用非定居存量土地和非居住存量房屋(含商业服务办公房、工业厂房改造后租赁用以定居的房屋)建设的保障租赁房,获得保障租赁房新项目鉴定书后,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其其他组织向系统化产业化住房租赁企业租赁以上保障租赁房,减征4%的征收率房地产税。

参照:《国家财政部 税务质监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健全租赁住房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国家财政部 税务质监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示2021年第24号)第二、三条

(十一)非盈利性老年服务组织自购房地产免征房产税

减少特性编码:08012701

对政府机构和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以及个人等社会力量注资开办的福利性、非盈利性的老年服务结构,暂免征缴所得税,和老年服务组织自购房地产、土地资源、车船的征收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

参照:《国家财政部 我国税务质监总局关于对老年服务组织相关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务〔2000〕97号)第一条

(十二)社区养老服务、幼儿托管、家政服务组织免征房产税

减少特性编码:08012702

为社区给予养老服务、幼儿托管、家政服务等服务的机构已有或其根据租赁、无偿使用等方式取得并用以给予社区养老服务、幼儿托管、家政保洁的房产、土地资源,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参照:《国家财政部 税务质监总局 发展改革委 国家民政部 国家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关于养老、幼儿托管、家政服务等小区家政行业税金政策优惠的公告》(国家财政部公示2019年第76号)第二条

(十三)企业纳税艰难免减房地产税

减少特性编码:08019902

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五条要求者外,经营者缴税确有困难的,应由省、自治州、直辖市人民政府明确,按时减免或是免征房产税。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发〔1986〕90号)第六条

(十四)农副产品批发销售市场、农贸批发市场房地产免征房产税

减少特性编码:08019904

自2019年1月1日到2021年12月31日,对农副产品批发销售市场、农贸批发市场(包含已有和租赁,相同)专门用于运营农业产品的房产、土地资源,暂免房地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一起运营其他产品的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批发市场应用的房产、土地资源,按其他产品与农产品批发场地设施的比例确定征免房地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参照:《国家财政部 税务质监总局有关再次推行农副产品批发销售市场农贸批发市场房地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特惠政策的通知》(税务〔2019〕12号)第一条

(十五)非盈利性科研院所自用的房地产免征房产税

减少特性编码:08021906

非盈利性科研院所自用的房地产、土地资源,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参照:《国家财政部 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非盈利性科研院所税款政策的通知》(税务〔2001〕5号)第二条第三项

(十六)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创客空间免征房产税

减少特性编码:08021910

自2019年1月1日到2021年12月31日,对国家级别、省部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创客空间自购及其免费或通过租赁等形式发放给在孵目标应用的房产、土地资源,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并对向在孵目标给予孵化服务获得收入,增值税免税。

所指孵化服务是即为在孵目标所提供的经纪代理、售后回租、研发和技术性、信息科技、公证服务咨询。

参照:《国家财政部 税务质监总局 国家科技部 国家教育部有关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创客空间税款政策的通知》(税务总局〔2018〕120号)第一条

(十七)改制科研院所的产品研发用地免征房产税

减少特性编码:08022001

对经国务院批准的原国家经委管理的10个国家药监局隶属242个科研机构和住建部等11个部门(企业)隶属134个科研院所中变为公司的科研机构和进到公司的科研院所,从改制申请注册之日起5年之内免税产品研发自购土地资源、房产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房地产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实行到期后,再增加2年限期。

对上述改制科研单位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限期,不论是从改制之日起测算,还是从改制申请注册之日起测算,均按实测算到到期才行。

参照:《国家财政部 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增加改制科研院所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通知》(税务总局〔2005〕14号)第一条

针对经国务院批准的原国家经委管理的10个国家药监局隶属242个科研机构和住建部等11个部门(企业)隶属134个科研院所中变为公司的科研机构和进到公司的科研院所,从改制申请注册之日起,5年之内免税产品研发自购土地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房地产税和所得税。

对上述科研院所,其从业转让技术、科研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服务、技术性服务业务获得收入,依照国家财政部、我国税务质监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273号)的相关规定免税增值税。

对进到公司做为非独立企业法人或不能推行单独经济评价的科研院所,其免税政策的应税所得、土地和房地产应独立测算;的确无法区划清楚的,应由负责人税务行政机关采用平摊比例法或其它有效的办法明确。

参照:《国家财政部 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改制科研院所相关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务〔2003〕137号)第一条、第二条

(十八)青藏铁路公司及所在单位自购房地产免征房产税

减少特性编码:08033301

对青藏铁路公司以及所在单位自用的房地产、土地资源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非自用的房地产、土地资源照章房地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参照:《国家财政部 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青藏铁路公司经营期内相关税款等政策问题的通知》(财务〔2007〕11号)第五条

(十九)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房地产税减免

减少特性编码:08049901

由省、自治州、直辖市人民政府依据本辖区具体情况,及其宏观经济政策必须明确,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还可以在50%的税款力度内减免资源税、大城市维护建设税、房地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印花税(没有证劵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附加费、地方教育附加。

参照:《国家财政部 税务质监总局有关执行中小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税务〔2019〕13号)第三条

(二十)大秦天下企业彻底按市场化运作前其使用房地产免征房产税

减少特性编码:08052401

在大秦天下企业彻底按社会化方法运行前,暂免其自用的房地产、土地资源应缴纳的房地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原大同市大队的续存企业(公司)向大秦企业租赁的房产、土地资源照章房地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参照:《国家财政部 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大秦铁路改制上市相关税款问题的通知》(税务〔2006〕32号)第四条

(二十一)去库存和调结构现行政策停业整顿公司免征房产税

减少特性编码:08052403

对依照去库存和调结构政策规定停产停业、关闭的公司,自停产停业次月起,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公司享有税收优惠政策的期限总计不能超过2年。

参照:《国家财政部 税务质监总局有关去库存和调结构房地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通知》(税务总局〔2018〕107号)第一条

(二十二)还林二期工程的专用型房地产免征房产税

减少特性编码:08061002

对长江流域、黄河中上游地域,东北地区、内蒙等国有林区还林二期工程执行公司和单位专门用于天然林保护工程项目的房产、土地资源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上述公司和单位用以别的经营活动的房产、土地资源按照规定房地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执行期限为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参照:《国家财政部 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天然林保护工程项目(二期)执行公司和单位房地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通知》(税务〔2011〕90号)第一条

(二十三)还林二期工程森工公司闲置不用房地产免征房产税

减少特性编码:08061003

对因为执行还林二期工程导致森工公司房地产、土地闲置一年以上不用的,暂免房地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闲置不用房地产和土地用以租赁或重新用以还林二期工程以外别的生产运营的,按照规定房地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执行期限为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参照:《国家财政部 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天然林保护工程项目(二期)执行公司和单位房地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通知》(税务〔2011〕90号)第一条

(二十四)为居民供暖所采用的工业厂房免征房产税

减少特性编码:08064003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向住户供暖扣除取暖费的供热企业,为居民供暖所采用的工业厂房及土地资源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供热企业别的工业厂房及土地资源,理应按规定房地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对专业供热企业,按其向住户供暖取得的取暖费收益占所有取暖费收入的占比,测算免税的房地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对混合销售供热企业,视其供暖所采用的工业厂房及土地资源与其它经营活动所采用的工业厂房及土地资源能否区别,依照不一样方式测算免税的房地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能够区分的,并对供暖所使用工业厂房及土地资源,按向住户供暖取得的取暖费收益占所有取暖费收入的占比,测算免税的房地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无法区分的,并对所有工业厂房及土地资源,按向住户供暖取得的取暖费收益占其主营业务收入比例,测算免税的房地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对自供暖企业,按向住户供暖总建筑面积占总供暖总建筑面积比例,测算免税供暖所采用的工业厂房及土地的房地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所指供热企业,就是指供热产品研发企业及供热产品经营公司。供热产品研发企业包括技术专业供热企业、混合销售供热企业和自供暖企业。

所指“三北”地域,就是指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自治、辽宁、大连、吉林、黑龙江、山东、青岛、河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自治区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参照:《国家财政部 税务质监总局有关持续供热企业所得税房地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特惠政策的通知》(税务〔2019〕38号)第二条

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供暖期完毕。

参照:《国家财政部 税务质监总局有关增加一部分税收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国家财政部 税务质监总局公示2021年第6号)第二条

(二十五)被撤销金融企业清算期间房地产业免征房产税

减少特性编码:08081501

对被撤销金融企业清算期间自有的或从债务方接收的房地产业、车子,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车船税。

享有税收政策的核心就是指经中央人民银行依规确定撤消的金融企业以及单设于各地的子公司,包含被依法撤消的银行业、金融控股公司、代理记账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农村信用联社和农信社。除另有规定者外,被撤销的金融企业隶属、附设公司,不享受本通知规定的被撤销金融机构的税收政策。

参照:《国家财政部 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被撤销金融企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务〔2003〕141号)第二条第二项

(二十六)东方资产管理企业接受香港澳门国际性(集团公司)有限公司的房地产业免征房产税

减少特性编码:08083902

对香港澳门国际性(集团公司)国内公司在清算期间自有的和从债务方接收的房地产业、车子,免税应缴纳的房地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和车船应用牌照税。

参照:《国家财政部 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处理香港澳门国际性(集团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财产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务〔2003〕212号)第三条第2项

(二十七)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及子公司处置不良资产免征房产税

减少特性编码:08083904

我国信达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我国华融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子公司处理剩下政策脱离不良贷款对比实行《国家财政部 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中国信达等4家金融资产管理企业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税务〔2001〕10号)、《国家财政部 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4家投资管理公司接受自有资金项下的财产在办理过户时相关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务〔2003〕21号)、《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中国信达等四家金融资产管理企业转让或出让上市公司股权免税证劵(个股)交易印花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2〕94号)规定的税收政策。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和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如经国务院准许改革后,承继其支配权、义务的行为主体以及子公司处理剩下政策脱离不良贷款对比实行前述列出行政规章规定的税收政策。

参照:《国家财政部 我国税务质监总局关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等4家金融资产管理企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税务〔2013〕56号)第一条

对各企业回收房地产业在未处理前闲置不用期内,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参照:《国家财政部 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中国信达等4家金融资产管理企业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税务〔2001〕10号)第三条第五款

(二十八)农村饮水工程经营管理企业房地产免征房产税

减少特性编码:08092303

对饮水工程经营管理企业自用的生产制造、办公房产、土地资源,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所指饮水工程,是即为农村百姓给予饮用水而建设的供水工程设备。本公告所指饮水工程经营管理企业,就是指承担饮水工程经营管理的供水公司、自来水公司、供电(总)站(厂、核心)、村集体、农户自来水合作组织等单位。

针对既向城乡居民供电,又向农村百姓供电的饮水工程经营管理企业,根据向农村百姓供电收益占总供电收入的占比增值税免税;根据向农村百姓水流量占总水流量比例免征契税、合同印花税、房地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无法提供实际占比或所给出的数据不实的,不可享有以上税收政策。

符合上述条件的饮水工程经营管理企业自行申报享有增值税免税特惠,材料证明留存备查。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实行。

参照:《国家财政部 税务质监总局有关再次推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税收政策的公告》(国家财政部 税务质监总局公示2019年第67号)第三条

政策优惠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参照:《国家财政部 税务质监总局有关增加一部分税收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国家财政部 税务质监总局公示2021年第6号)

(二十九)院校、幼儿园、幼稚园自用的房地产免征房产税

减少特性编码:08101401

对国家拨款工作资金和企业办的各种院校、幼儿园、幼稚园自用的房地产、土地资源,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资产每个人将资产赠送给院校所立的书据,免征印花税。

参照:《国家财政部 我国税务质监总局关于教育税款政策的通知》(财务〔2004〕39号)第二条

有关企业办的各种院校、医院门诊、幼儿园、幼稚园自用的房地产,能否免征房产税?

企业办的各种院校、医院门诊、幼儿园、幼稚园自用的房地产,能够对比由国家财政拨款工作经费预算的单位自用的房地产,免征房产税。

参照:《国家财政部 我国税务质监总局关于房产税多个实际问题的解释和实施细则》(税务地字〔1986〕8号)第十条

(三十)高等院校学生宿舍免征房产税

减少特性编码:08101407

对高等院校学生宿舍免征房产税。

所指高等院校学生宿舍,是即为在校大学生给予旅游服务,依照国家规定资费标准扣除住宿费用的学生宿舍。

公司享有本通知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应按规定开展免税申报,并把不动产权属证实、乘载房产原值的相关材料、房地产主要用途证实、租赁协议等相关资料留存备查。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实行。

参照:《国家财政部 税务质监总局有关高等院校学生宿舍房地产税合同印花税政策的通知》(税务〔2019〕14号)

(三十一)符合条件的运动场馆免减房地产税

减少特性编码:08102901

1、国家行政机关、部队、群众团体、财政补助机关事业单位、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所拥有的运动场馆,用以户外活动的房产、土地资源,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2、资金自立机关事业单位、体育运动社团组织、体育运动慈善基金会、体育专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着并经营管理的运动场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其用以户外活动的房产、土地资源,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1)向社会对外开放,用以达到群众户外活动必须;

(2)运动场馆获得收入主要运用于展览馆的维护、管理与工作发展;

(3)有着运动场馆的体育运动社团组织、体育运动慈善基金会及体育专业民办非企业单位,除当时新开设或登记的之外,前一本年度登记管理机关检查结果为“达标”。

3、公司具有并经营管理的大型体育场馆,其用以户外活动的房产、土地资源,递减房地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所指运动场馆,就是指用以体能训练、体育竞赛及身体锻炼的专业性场地。

所指大型体育场馆,是指由各级人民政府或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向公众对外开放、做到《体育建筑设计规范》(JGJ 31-2003)相关经营规模规定的体育场馆(观众们载客量20000座或以上),体育场馆(观众们载客量3000座或以上),室内游泳馆、跳水馆(观众们载客量1500座或以上)等体育建筑。

所指用以户外活动的房产、土地资源,就是指体育场地,内场、辅助用房(包含观众们用地、选手用地、比赛管理用房、大众传播媒介用地、电视广播用地、技术性设备用房和场馆运营用地等)及占地面积,及其展览馆服务设施(包含安全通道、路面、城市广场、园林绿化等)。

享有以上税收优惠政策运动场馆的体育场地用以户外活动的日数不得低于全年度当然日数的70%。

运动场馆辅助用房及服务设施用以非户外活动的那一部分,不可享有以上税收优惠政策。

4、高尔夫、马术场、车辆、卡丁车、摩托车的赛事、训练场地、训练场,除另有规定外,不可享有房地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优惠。各省市、自治州、市辖区财政局、税务单位可以根据本辖区状况适度提升不可享受优惠运动场馆的种类。

符合上述增值税免税标准的纳税人,理应按照税收减免管理规范,持材料证明向负责人税务行政机关申请办理增值税免税备案手续。

自2016年1月1日起实行。

参照:《国家财政部 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运动场馆房地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通知》(财务〔2015〕130号)

(三十二)改制文化创新企业自购房地产免征房产税

减少特性编码:08103208

由行政机关拨款工作资金的文化单位改制为企业,转动制申请注册生效日五年内并对自购房地产免征房产税。2018年12月31日以前已经完成改制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并对自购房地产可继续免税五年房地产税。

参照:《关于继续实施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税务〔2019〕16号)第一条第(二)项

(三十三)大中型民用客机汽车发动机、中功率大的民用型涡轴涡桨发动机研发新项目自购房地产免征房产税

减少特性编码:08120401

自2018年1月1日起止2023年12月31日止,对经营者从业大中型民用客机汽车发动机、中功率大的民用型涡轴涡桨发动机研发新项目所形成的所得税期末留抵税额给予退回;对上述经营者以及控股子公司从业大中型民用客机汽车发动机、中功率大的民用型涡轴涡桨发动机研发新项目自用的科学研究、生产制造、办公室房地产及土地资源,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参照:《国家财政部 税务质监总局有关中国民航局汽车发动机、新支线飞机和国产大飞机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国家财政部 税务质监总局公示2019年第88号)第一条

(三十四)从业国产大飞机研发新项目的纳税人以及控股子公司自购房地产免征房产税

减少特性编码:08120402

自2019年1月1日起止2020年12月31日止,对经营者从业国产大飞机研发新项目所形成的所得税期末留抵税额给予退回;对上述经营者以及控股子公司自用的科学研究、生产制造、办公室房地产及土地资源,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参照:《国家财政部 税务质监总局有关中国民航局汽车发动机、新支线飞机和国产大飞机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国家财政部 税务质监总局公示2019年第88号)第一条

政策优惠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参照:《国家财政部 税务质监总局有关增加一部分税收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国家财政部 税务质监总局公示2021年第6号)第三条

(三十五)铁路运输企业免征房产税

减少特性编码:08121302

享有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优惠的国家铁路局隶属铁路运输企业就是指路局及国有控股铁路货运控股企业(含广铁〈公司〉企业、青藏铁路公司、大秦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广深铁路有限责任公司等,具体包括客货、编组站,车务、机务、工务段、电务、水电工程、供电系统、火车、货物运输、车辆段)、铁路线服务处、中铁集装箱运送责任有限公司、中铁特货运送责任有限公司、中铁快运有限责任公司。

参照:《国家财政部 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确立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铁路运输企业范围的补充通知》(税务〔2006〕17号)第一条

(三十六)地区铁路运输企业免征房产税

减少特性编码:08121303

地区铁路运输企业自用的房地产、土地资源应缴纳的房地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比国家铁路局隶属铁路运输企业的政策执行。

参照:《财政部 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确立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铁路运输企业范畴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务〔2004〕36号)第二条

(三十七)股改铁路运输企业及合资企业铁路运输公司自购房地产免征房产税

减少特性编码:08121304

对股改铁路运输企业及合资企业铁路运输公司自用的房地产、土地资源暂免房地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在其中股改铁路运输企业就是指铁路运输企业经国务院准许开展股份制改造成立的公司;合资企业铁路运输公司是指由国家铁路局以及隶属铁路运输企业与当地政府、企业或别的投资人共同出资成立的铁路运输企业。

参照:《国家财政部 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股改及合资铁路运送企业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相关政策的通知》(税务〔2009〕132号)

(三十八)商品储备运营公司以及直属库自购房地产免征房产税

减少特性编码:08122604

对商品储备运营公司以及直属库自用的担负商品储备业务流程的房产、土地资源,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所指商品储备运营公司以及直属库,就是指接纳县级以上政府相关部门授权委托,担负粮(含黄豆)、植物油、棉、糖、肉5种商品储备每日任务,获得财政局贮备经费预算或是补贴的商品储备公司。

担负中间政府有关部门授权委托商品储备业务的储备管理企业以及直属库,包括中国粮库管理方法投资有限公司以及子公司、直属库,及其华商储备产品管理处有限责任公司以及管理的国家储备糖库、国家储备肉库。

担负地区政府有关部门授权委托商品储备业务的储备管理企业以及直属库,由省、自治州、市辖区财政局、税务单位会同有关部门确立或是制订实际管理条例,并报省、自治州、市辖区人民政府批准。

公司享有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应按规定开展免税申报,并把不动产权属证实、房产原值、担负商品储备业务情况、储库整体规划等相关资料留存备查。

执行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参照:《国家财政部 税务质监总局有关一部分国家储备产品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国家财政部 税务质监总局公示2019年第77号)第二条

(三十九)血库自用的房地产免征房产税

减少特性编码:08123401

由于血库是收集和给予临床用血,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性组织,又归属于财政局拨补事业费的单位,因而,对血库自用的房地产和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血库,就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的规定,由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卫生部门批准的,从业收集、给予临床用血,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性组织。

自1999年11月1日起实行。

参照:《国家财政部 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血库相关税款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264号)第一条

(四十)非盈利性定点医疗机构、疾病控制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等医疗机构自用的房地产免征房产税

减少特性编码:08123402

对非盈利性定点医疗机构自用的房地产、土地资源、车船,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车船税。

参照:《国家财政部 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医疗卫生机构相关税款政策的通知》(财务〔2000〕42号)第一条第(五)项

(四十一)盈利性定点医疗机构自用的房地产,免税三年房地产税

减少特性编码:08123404

对营利定点医疗机构获得收入,按照规定征缴各类税款。但为了适用盈利性医疗机构的发展趋势,对营利定点医疗机构获得收入,立即用以改进医疗服务条件的,自其获得从业备案生效日,3年之内给与以下特惠:并对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免税增值税;并对自产自用的中药制剂增值税免税;对营利定点医疗机构自用的房地产、土地资源、车船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车船税。3年免税政策期满后修复缴税。

对疾病控制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等医疗机构自用的房地产、土地资源、车船,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车船税。

参照:《国家财政部 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医疗卫生机构相关税款政策的通知》(财务〔2000〕42号)第二条第(一)项、第三条第(二)项

(四十二)劳教所单位的自购房地产免征房产税

减少特性编码:08125001

由国家财政局拨款工作资金的劳教所企业,免征房产税。

经费预算推行自收自支的劳教所企业,在规定的免税政策期满后,应对比我区(87)税务地字第21号文对劳教企业征免房地产税的规定申请办理。

参照:《国家财政部 税务质监总局关于对司法部所属的劳教劳教所企业征免房地产税问题的补充通知》((87)税务地字第029号)第一条、第二条

(四十三)司法机关隶属牢房等房地产免征房产税

减少特性编码:08125002

1、对少年犯管教所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2、对劳教工厂、劳改农场等单位,凡做为教导或生活用房地产,比如:公司办公室、治安室、员工宿舍、罪犯寝室、储物间、饭堂、会堂、阅览室、图书室、淋浴室、理发馆、医务所等,均免征房产税;凡做为生产制造经营用房产,比如:工业厂房、库房、门市部等,应房地产税。

3、对牢房的房产,若主要运用于拘押罪犯,仅有很少一部分用以生产运营的,可从轻把握,免征房产税。而对建在牢房外部的门市部、业务部等生产制造经营用房产,应房地产税,对生产规模较大的牢房,能够对比之上第2条申请办理。实际由各省、自治州、市辖区税务局根据实际情况明确。

参照:《国家财政部 税务质监总局关于对司法部所属的劳教劳教所企业征免房地产税问题的通知》((87)税务地字第021号)第一、二、三条

(四十四)损坏房子和危险房屋免征房产税

减少特性编码:08129903

有关损坏不堪入目定居的房屋和危险房屋,能否免征房产税?

经相关单位鉴定,对损坏不堪入目定居的房屋和危险房屋,在停用后,可免征房产税。

参照:《国家财政部 税务质监总局关于房产税多个实际问题的解释和实施细则》((86)税务地字第008号)第十六条

(四十五)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农贸市场用地免征房产税

减少特性编码:08129906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农贸市场用地,不属工商局自用的房地产,按照规定应房地产税。但为了推动农贸市场的高速发展,省、自治州、市辖区可以根据详细情况暂给与降税或免税政策照料。

参照:《国家财政部 税务质监总局关于房产税和车船税好多个业务流程问题的解释与要求》((87)税务地字第003号)第三条

(四十六)房管部门经租非营业用房免征房产税

减少特性编码:08129907

从1988年1月1日起,对房管部门经租的居民住宅,在租金调节改革创新以前扣除房租偏低的,可延缓房地产税;对房管部门经租的其他非营业用房,是不是给与照料,可由各省、自治州、市辖区结合当地详细情况按税务管理体制的要求申请办理。

参照:《国家财政部 税务质监总局关于对房管部门经租的居民住宅延缓房地产税的通知》((87)税务地字第030号)

(四十七)地下工程减免房地产税

减少特性编码:08129913

自用的地下工程,按以下方法记税:

1.工业生产主要用途房地产,以房子售价的50%~60%做为应纳税额房产原值。

应缴房地产税的税款=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10%-30%)]×1.2%

2.商业服务和其它主要用途房地产,以房子售价的70%~80%做为应纳税额房产原值。

应缴房地产税的税款=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10%-30%)]×1.2%

房子售价换算为应纳税额房产原值具体的占比,由各省、自治州、市辖区和省级城市财政局和地方税务单位在上述力度内自主明确。

3.针对与地面上房子相连的地下工程,如房子的别墅地下室、地下车库、商场的地下部分等,应先地下部分与地面上房子视作一个总体,依照地面上建筑物的相关规定测算房地产税。

参照:《国家财政部 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具有房子的功能地下工程房地产税的通知》(税务总局〔2005〕181号)第二条

(四十八)基建工地暂时性房子免征房产税

减少特性编码:08129915

有关基建工地的暂时性房子,应否房地产税?

凡是在基建工地为基建工地提供服务的各种各样公棚、原材料棚、歇息棚和办公、饭堂、茶炉房、车辆房等临时房子,无论是建筑企业自主修建还是由基本建设企业注资修建交建筑企业所使用的,在施工期内,一律免征房产税。可是,若是在基本建设项目结束以后,建筑企业将这种暂时性房子交回或是定价转让给基本建设单位的,应当从基本建设企业接收的次月起,按照要求房地产税。

参照:《国家财政部 税务质监总局关于房产税多个实际问题的解释和实施细则》((86)税务地字第008号)第二十一条

(四十九)维修停止使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减少特性编码:08129916

有关房子维修停止使用期内,能否免征房产税?

房子维修停止使用在半年以上的,经经营者申请办理,在维修期内可免征房产税。

参照:《国家财政部 税务质监总局关于房产税多个实际问题的解释和实施细则》((86)税务地字第008号)第二十四条

(五十)机关事业单位向个人出租住房房地产税减征4%征收率征缴

减少特性编码:08129917

对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其其他组织按价格行情向个人出租用以居住的住宅,减征4%的征收率房地产税。

参照:《国家财政部 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房屋租赁相关税款政策的通知》(税务〔2008〕24号)第二条第(四)项

《国家财政部 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房屋租赁相关税款政策的通知》(税务〔2008〕24号)第二条第(四)项规定于2021年10月1日起废除。

参照:《国家财政部 税务质监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健全租赁住房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国家财政部 税务质监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示2021年第24号)

(五十一)国家行政机关、群众团体、部队自用的房地产免征房产税

减少特性编码:08129999

国家行政机关、群众团体、部队自用的房地产免征房产税。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发〔1986〕90号)第五条第一项

“群众团体”就是指经国务院授权的政府机构批准设立或备案登记并由国家拨款行政部门事业费的各类社团组织。

参照:《国家财政部 税务质监总局关于房产税多个实际问题的解释和实施细则》(税务地字〔1986〕8号)第三条

自用的房地产,通常是指这种企业自身的办公房和国家公务用地。

国家行政机关、群众团体、部队自用的房地产,通常是指这种企业自身的办公房和国家公务用地。

参照:《国家财政部 税务质监总局关于房产税多个实际问题的解释和实施细则》(税务地字〔1986〕8号)第六条

(五十二)由国家财政拨款工作经费预算的单位自用的房地产免征房产税

减少特性编码:08129999

由国家财政拨款工作经费预算的单位自用的房地产免征房产税;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发〔1986〕90号)第五条

机关事业单位自用的房地产,通常是指这种企业自身的业务用房。

推行差值全面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尽管有一定的收益,但收益不足自身经费预算支出的那一部分,还需要由国家财政拨款经费预算补贴。因而,对推行差值全面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也属于是由国家行政机关拨款工作经费预算的单位,并对自身自用的房地产免征房产税。

由国家财政拨款工作经费预算的单位,其经费来源推行自收自支后,应房地产税。但为了激励机关事业单位经济发展独立,由国家财政拨款工作经费预算的单位,1990年之前经费来源推行自收自支后,从机关事业单位经费预算推行自收自支的本年度起,免征房产税3年。1990年1月1日后,对经费来源推行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不会再享3年免税政策照料,应照章房地产税。

参照:《国家财政部 税务质监总局关于房产税多个实际问题的解释和实施细则》(税务地字〔1986〕8号)第四条

参照:《我国税务局关于对推行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修复房地产税和车船税的通知》(国税发发〔1990〕434号)

(五十三)宗教信仰寺院、生态公园、风景名胜自用的房地产免征房产税

减少特性编码:08129999

宗教信仰寺院、生态公园、风景名胜自用的房地产免征房产税。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发〔1986〕90号)第五条

宗教信仰寺院自用的房地产,就是指举办祖先崇拜等房子和宗教信仰工作人员所使用的生活用房子。

生态公园、风景名胜自用的房地产,是指供公共性参观游览的房屋以及管理单位的办公房屋。生态公园、风景名胜中附属的营业单位,如电影院、饮食搭配部、茶楼、照像馆等所采用的房地产及租赁的房产,应房地产税。

参照:《国家财政部 税务质监总局关于房产税多个实际问题的解释和实施细则》(税务地字〔1986〕8号)第二十二条

(五十四)个人财产非运营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减少特性编码:08129999

个人财产非运营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发〔1986〕90号)第五条

个人出租的房产,不区分主要用途,均应房地产税。

依据房地产税暂行规定要求,个人财产的非运营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因而,对个人财产的定居用地,不区分面积多少,均免征房产税。

参照:《国家财政部 税务质监总局关于房产税多个实际问题的解释和实施细则》(税务地字〔1986〕8号)第十三条

(五十五)部队空闲房屋租赁收益暂免房地产税

减少特性编码:08129999

自2004年8月1日起,对部队空闲房屋租赁收益暂免房地产税。

参照:《国家财政部 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暂免征缴部队空闲房屋租赁收益增值税房地产税的通知》(财务〔2004〕123号)第一条

(五十六)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其自用的房地产免征房产税

减少特性编码:08129999

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是国家行政机关,并对自用的房地产免征房产税;中国人民银行总行隶属并由国家财政拨款工作经费预算企业的房产,按房地产税相关规定申请办理;中央人民银行各省市、自治州、市辖区支行以及所属机构的房产,应房地产税。

依据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各国有商业银行全是独立法人的人民团体,并对房地产应房地产税。

对其他金融机构(包含金融控股公司、城镇农村信用社,及其经中央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别的金融业机构)和保险公司房地产,均应按规定房地产税。

参照:《财政部关于对银行、保险系统征免房产税的通知》(1987)财税字第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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