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咨询 电话咨询
扫码关注
回到顶部
企业申请

煤炭企业税收刑事案件风险报告(2022)

2022-08-12 16:59

前 言

煤碳作为我国社会经济的基础性电力能源,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因为煤炭能源特殊性,国家对煤炭企业的管理有较大水平的行政部门核心,不一样性质的煤炭行业在产业发展中的话语权有轻有重,私营煤炭行业运营不合规、管理不健全、风险把控不全面等几种缘故,促使私营煤炭行业的税务风险、刑事案件风险性更容易发生。

2020年2月28日,内蒙进行煤碳行业集中整治倒查20年行为,随后包含山西省、云南省、四川、新疆省等其他多省区也进行煤碳领域内的自纠自查。多部门联动,陆续依法查处了一批煤炭行业税款违规违法案子,促使煤炭行业税务风险、刑事案件风险性进一步发醇。

2021年3月,中办、国办发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确立将煤碳等行业做为密切关注行业,严厉查处煤碳等行业虚开骗税偷税等违法犯罪行为,税务质监总局确立会以涉税风险为出发点,充足运用大数据,精确执行税务管控,聚焦重点领域,关键依法查处虚开发票虚受税票骗退税、瞒报收益偷税等税收违规行为,促使煤炭行业的税务风险、刑事案件风险性被密切关注、关键严厉打击。

2021年10月,严厉打击三假跃上更高台阶,最高检、外管局添加,四部委升级为六部门,专项整治升级为常态严厉打击,各个部门共享数据、协同作战,严厉查处各种虚开骗税行为和相关企业,税警联手依法查处几起煤碳领域内的虚开骗税要案,煤炭行业税收刑事案件风险性一触即发。

税收刑事案入罪成本低、刑事处罚重,一不小心,创业者将身陷囹圄。税收刑事案件风险性归属于列宿在煤炭行业及创业者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但是对于在实践中煤炭行业爆发的税收刑事案,案件事实各有不同,有些是运用煤炭行业的名义暴力行为虚开骗税,有些是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存有管理漏洞所以被员工徇私舞弊、顾客诈骗,有些是公司的管理规章制度存有不健全从而引起税务风险,有一些都是基于煤炭企业特殊性属实代开票、挂靠经营,针对存有这种情况所以被立案侦查追究刑事责任的企业及创业者,理应造成特别重视,融合税收法律和刑法规定,尽最大的努力防止担负税收刑事处罚。

《煤炭行业涉税刑事风险报告(2022)》是华税对煤炭企业的进一步观查及其代理商煤炭行业税收刑事案件的取得成功经验交流,致力于整理煤炭企业的最新税收政策,剖析司法实践中煤炭行业的税收刑事案件风险性,并有目的性的明确提出解决提议,以求为煤炭行业最大限度预防税收刑事案件风险性提供借鉴。

目 录

一、2021年煤炭企业税收刑事案情况分析

二、煤炭行业所面临的关键税收刑事案件风险性

三、煤炭企业作为重点依法查处行业,税收刑事案件风险性一触即发

四、煤炭行业税收刑事司法实践活动及典型案例分析

五、煤炭行业税收刑事案取得成功辩解关键点分析

六、煤炭行业税收刑事案件风险合规提议

一、2021年煤炭企业税收刑事案情况分析

(一)罪行分布情况

以煤矿为关键字,以伤害税收管理罪为条件,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进行查找,2021年全年度公开的涉及到煤炭企业伤害税收管理罪的刑事案一共有118件,在其中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案子占有半数以上,做到113件,占比较高达95.76%,而虚开发票罪、违法售卖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违法选购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及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拥有仿冒的发票罪案例总数分别是2件、1件、4件(少许案子因存在二种罪行所以被反复测算)。对比2020年,案子总产量明显下降。

(二)案子地理分布状况

中国煤炭能源丰富多彩,关键存在于山西省、陕西省、内蒙古、河北省、河南省、四川等省区,煤炭行业税收刑事案分布情况与煤碳原产地具备相对高度相关性。2021年,山东省、四川、陕西省、山西省、内蒙古变成煤炭行业涉税案件多发省区。

(三)案子定罪量刑状况

因为煤炭交易归属于大宗商品贸易,买卖总数、交易额都比较大。因而,在煤炭企业税收刑事案里的虚开发票额度也较为极大,动则涉及到税金几百万、上百万元,造成煤炭行业、主要负责人遭遇很严重的酷刑。以伤害税收管理纪律罪中刑事处罚最重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为例子,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定罪量刑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法[2018]226号),虚开发票的税金金额在250万元以上的,遭遇十年以上刑期甚至无期。在2021年涉及到煤炭企业的虚开发票案件中,被判处无期徒刑的案件有2件,占有率约2%。被判处十年以上刑期的案例有40件,占有率约34%。被判处三至十年刑期的案例有29件,占有率约24%。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案例有47件,占有率约40%。

(四)案子起诉率及结论

经查找看到,在2021年涉及到煤碳行业的危害性税收管理罪的118件案件中,一审程序79件,二审程序38件,再审案件1件。在38件二审案件中,重判4件,检察院抗诉34件,重判率是10.52%,重判率依然比较低,且重判均系定罪量刑重判、判定仍保持一审判决。申请再审1件、并未公布再审结论。另公布再审申请案子1件,重审法院认为不符再次审理标准,给予驳回申诉。

(五)总结

从以上统计分析的信息得知,煤炭行业涉税案件的刑事处罚偏重,特别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案子更为突显,主要负责人具体所面临的有期徒刑很长,被判处十年以上刑期比例相较于其他金融类违法犯罪来讲比较高,与此同时起诉、申诉再审难度较大,通过率比较低。对于此事,也提醒煤炭行业,在遇到税收刑事案时,在一审环节做好充分的准备、妥当解决。

二、煤炭行业所面临的关键税收刑事案件风险性

(一)煤炭行业所面临的刑事案件虚开发票风险性

1.煤炭行业销货业务中的虚开发票风险性

销货业务流程挂靠经营被认定为虚开发票:在2014年9月1日以前,国家实行煤碳运营资质审查规章制度,仅有取得相应资格的公司能够从业煤碳业务流程,本人没法从业该类业务流程。从业煤炭开采的小型煤矿业掌管一部分煤炭能源,但却缺少相对应的资质,导致其不得以选用挂证方法进行运营,导致中小型煤矿业挂靠经营的现象长期存在。中小型煤矿业寻找正规的大中型煤矿业,使中小型煤矿业挂证在有资格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第三方户下,并由被挂证方依据煤碳销货交易的具体情况向煤炭行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在挂靠经营业务中,很容易发生“票货分离出来”的情形。除此之外,挂靠经营方式在煤炭企业成为了国际惯例,但是由于挂证方、被挂证方法律法规意识薄弱,在达到口头上挂靠协议后疏忽签署书面的挂靠合同,而且在资金收付款层面不仅有支付货款又存有垫付资金、借款等几种资金往来,造成税务行政机关、公安部门评定存有资金回流,对挂证的真实性产生怀疑,评定彼此无实际商品买卖,从而评定存有虚开发票个人行为,追究刑事责任。

销货业务流程属实代开票被认定为虚开发票:有一些采购了煤碳,但因为卖家为大中小型煤矿业,没法向煤炭行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煤炭行业为解决进项票获得不足的问题、完成所得税进项抵扣利益,一部分煤炭行业通常会采用第三方同行业调济“充裕票”的手段处理税赋太高难题,并支付一定的开税票花费,虽然第三方开具的税票所述货品种类、总数、额度与实际买卖状况相符合,但期内或者出现资金回流、结算开税票费的现象,税务行政机关仍趋向于以虚开发票判定,乃至移交公安机关进到刑事程序。

2.煤炭行业货运运输里的虚开发票风险性

传统式运送虚开发票风险性:中国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在我国交通业获得了快速发展。在其中,公路货运因其适应性强、灵活机动、迅速直通的优点,在煤炭企业中发挥了重要意义,中短路线煤炭运输以公路货运为基本方法。可是,我国目前公路货运业务的发展情况是经营主体展现出“多、小、散、弱”的特点,除少数运送行为主体由国有制运输企业推行统一经营、规范化管理外,绝大多数担负运送任务的是个体运输能力,本人运输车辆所占的比重比较大。因为煤炭运输行业特性及其煤碳原产地运输能力比较有限,煤炭行业迫不得已授权委托本人车子给予物流运输。但是由于这种本人没法或不肯为服务接受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造成煤炭行业缺乏进项票无法进行所得税进项抵扣及企业所得税抵扣。为了能摆脱困境,煤炭行业一般采用“挂证”、“代开票”等方式与第三方货运公司协作。但是由于煤炭行业管理方法制度不完善、疏忽储存业务流程真实有效材料,及其司法实践对此类代开票、挂证行为的刑事案件评定不一,造成煤炭行业很容易被追责虚开发票刑事处罚。

新式网络货运虚开发票风险性:随着互联网、信息科技的高速发展,及其传统式运输物流的行业特点及困扰,处在货运快递人和实际承运人间的无车承运平台(网络货运平台)在物流企业很多发生,逐渐成为了在我国货运运输服务中十分重要的构成部分,也逐步变成煤炭行业善于尝试的新式运输工具。

可是,结合实际出现由承运人(煤炭行业)自行组织运输队,随后向无车承运公司(网络货运平台)给予运输队汽车信息、运输信息,再由无车承运公司(网络货运平台)向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期内随着垫款本人运输队运送酬劳的情况,这类随机应变型的方式容易引发公安部门评定发生“资金回流”,进而引起虚开发票刑事处罚风险性。

3.煤炭行业生产加工业务中的虚开发票风险性

自国家实施煤炭产业去库存现行政策至今,一些传统煤炭贸易公司进行转型发展销货、生产加工一体化,以求提升煤碳附加值,根据技术革新推新商品以增加销售量。但某些煤炭行业的新型运营模式存有系统漏洞,引起一系列税收难题,需要公司警觉。

以2020年10月公布的一则案子为例子,A煤炭加工制造业企业购买廉价煤碳及很多化工原材料二甲苯,将二者加工后产出率“新科技环保煤”高价位市场销售。经税务行政机关、公安部门调查发现,该公司不但涉及到煤炭企业传统式虚开发票个人行为,也是参加石化企业“变票”买卖阶段。上下游石化企业将不开税票售卖的“成品油批发”变动产品产品名为“二甲苯”等化工原材料,向A煤炭行业虚开增值税票躲避交纳成品油消费税;上下游煤矿业超出指标值总数私采煤矿并没票廉价卖给A煤炭行业,躲避交纳资源税等相关税费;中下游用煤炭行业业购入私采煤碳并没有进账凭证,就通过A煤炭行业虚开发票“新科技环保煤”税票做为进行。此类新型运营模式造成A煤炭行业虚开发票刑事处罚风险性暴发。

(二)煤炭行业所面临的刑事案件偷税风险性

1.煤炭行业不带票售卖的刑事案件偷税风险性

因为在我国实施了采煤的配额制度,超出采掘信用额度,煤炭行业即无法正常市场销售。为解决生产量产能过剩难题、防止煤碳库存积压,一些煤炭行业通常会将超出信用额度采掘的煤矿开展不带票市场销售,而对销售额不进账,防止从会计账目显现出超出信用额度。此种情况下,煤矿企业完成销售额,但未能财务账簿中列入收益,偷逃税所得税。在销售煤碳时,未报缴纳增值税、资源税,偷逃税增值税及附加税金、资源税。

煤炭行业的以上个人行为,违背税法规定,归属于逃税个人行为,税务行政机关发现后,将运行税务程序流程,追讨公司少缴的税金、税款滞纳金,并对其处以罚款。假如煤炭行业存有数次逃税个人行为,公安机关将立即立案查处,以涉嫌逃税罪运行刑事程序,追责煤炭行业逃税罪的刑事处罚。

2.煤碳企业股权转让过程的刑事案件偷税风险性

在内蒙古煤炭行业集中整治环节中,非常容易牵扯煤碳企业股权转让过程的税务风险性。有关部门在调查过程中发现煤碳企业股权转让环节中存有税务违反规定案件线索时,将转交税务行政机关立案侦查税务稽查。

在实地调查中,税务行政机关一般会比较关注煤炭行业公司股东间的公司股权转让买卖。通常会读取公司帐本、会计记账凭证、合同等会计、税务、业务流程材料,对企业经营活动进行全方位税务稽查,进而导致税务风险的全面爆发。

针对以公司股权转让掩盖矿业权转让的,税务行政机关可能依据买卖本质进行认定,针对股权转让价格稍低且无就在、有效的理由时,税务行政机关通常会对股权转让价格做出调减,以涉嫌逃税向公司股东、煤炭行业追征税金、税款滞纳金并处以罚款。假如公司股东、公司无法按时缴纳税费、税款滞纳金、处罚,税务行政机关通常会移交公安部门,追责涉案人员公司股东、公司逃税罪的刑事处罚。

有一些煤炭行业的股东在公司股权转让环节中,出让方和购买方承诺由购买方担负出让过程的一切税金,出让方以此作为托词,在公司股权转让后未进行税务申报。针对公司股权转让未纳税申报的,税务行政机关发现后,将规定公司股东开展税务申报,并要求其补缴税款、税款滞纳金,并处以罚款。假如出让方回绝申请或是不予交纳,税务行政机关将因其因涉嫌逃税罪借口移交公安立案调查。

3.煤炭行业小税种管理缺位引发的刑事案件偷税风险性

因为中小型煤炭行业所拥有的煤矿业通常地处偏远,当地政府行政监管比较欠缺,中小型煤炭行业在经营过程中通常存有违反规定占地面积、建房子、自来水的情况,一旦遭遇税务税务稽查,或容易引发小税种的大规模追征,主要涉及耕地占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地产税、水资源税等。

在日常经营中,煤炭行业一般对占非常大的企业所得税、所得税比较关心,而对小税种欠缺必须的管理方案,造成小税种疏忽申请、欠交,长期积累后税款滞纳金很有可能超出税金自身。一些极端情况下,不除外公安部门立即干预的可能,即不通过税务机关的税务解决、惩罚程序流程而直接进行立案查处,运行刑事程序,追责公司逃税罪的责任。

三、煤炭企业作为重点依法查处行业,税收刑事案件风险性一触即发

(一)中办、国办发公布税款深化改革建议,煤炭企业税收难题变成密切关注行业

2021年3月,中办、国办发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下称“建议”),对推进税收征管改革,大力开展精准稽查、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做出全面部署。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我国税务质监总局要求各地税务单位以涉税风险为出发点、以“双随机、一公布”为基本方法,对于躲避税难题多发的重点区域,适度提升抽样检查占比,有序进行随机抽查,精确执行税务管控,严厉打击税务违纪行为,维护遵纪守法诚信为本,维护保养经济发展税收秩序,维护保养中国税收安全性,维护保养社会公平正义。

一是聚焦重点领域。紧紧围绕网络舆论和人民群众关切,对于农副食品生产制造、废旧物资回收回收运用、大宗商品现货(如煤碳、建筑钢材、电解镍、金子)销货、盈利性教育培训机构、美容医疗、网络直播平台、中介服务、高收入人群公司股权转让等行业和行业,关键依法查处虚开发票(及接纳虚开发票)税票、瞒报收益、虚造成本费、运用“税收洼地”和关联方交易故意税款筹划及其运用新式运营模式躲避税等税收违规行为。

根据煤炭行业现状而引起的税务风险,在建议确立将煤炭企业做为密切关注、依法查处行业的大环境下,税务风险比较容易暴发,煤炭行业要造成足够的重视。

(二)四部委升级为六部门,协同严厉打击三假常态,严厉打击煤炭企业涉税犯罪的力度将大力加强

2018年8月,税务质监总局会与国家公安部、中国海关总署、中国人民银行运行严厉打击“三假”专项整治。计划于2020年8月完美收官,但是由于案子数量较多、案件繁杂,且得到了新冠疫情影响的,我国税务质监总局等四部委协同决定将专项整治时间变长至2021年6月底。各个税务、公安机关、中国海关、中国人民银行四部门借助联合工作机制,采用工作中统一部署、案子统一判断、查处统一督查等形式配置资源能量,另外紧密与检察系统、外汇政策部门在海内外资金分析、重要案件查办等方面协作,进一步产生严厉打击协力,严厉打击效果良好。专项整治截至至2021年9月,严厉查处因涉嫌虚开骗税公司44.48万家,挽留进出口退税损害345.49亿人民币,抓获犯罪嫌疑人43459人,5841名犯罪嫌疑人慑于高压态势主动投案自首,强有力打击了违反规定犯罪分子的气焰嚣张,合理维护了经济发展税收秩序。

2021年10月28日,四部委、最高检、国家外汇局协同举办全国各地严厉打击“假公司”“假出入口”“假申请”虚开增值税票、骗领出口退税及税金特惠违法违纪专项行动总结暨常态严厉打击工作部署会议,对提升税收监管和税务税务稽查做出新部署。将来,六部守门员立足于常打长打,加强信息共享和监控预警,对焦精确化,重视综合施策,突显以打促治。

专项整治的刑事案件打击面扩张,比如在依法查处某一煤炭行业接纳虚开增值税票虚抵进行问题的时候,将虚开发票难题延申到中下游别的煤炭行业,评定该煤炭行业正常的产品销售中开具的销项税票一样为虚开发票,并把案子提交公安部门案子云空间,造成中下游别的煤炭行业的主管公安部门亦启动了刑事侦察程序流程。六部门严厉打击三假常态,打击力度和方式进一步加强,煤炭企业的税收刑事案件风险性进一步扩大。

(三)煤碳行业集中整治倒查20年,多省份进行煤碳行业自纠自查逃生,煤炭行业税务风险进一步加重

内蒙古自治是世界最大的煤矿之乡,我国极为重要的能源保障产业基地。2020年2月28日,对于有关高官腐败案件显现出的煤炭能源行业违规违法难题,依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的纪检提议,内蒙古自治党委会、政府部门举办自治州煤炭能源行业违规违法难题专项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议,明确指出“会对2000年至今我区煤碳资源开发利用状况进行全方位透视图专家会诊”,此后内蒙古煤炭行业集中整治倒查20年开始。接着,包含山西省、云南省、四川、新疆省等其他省区进行煤碳自纠自查,对于煤炭交易、矿产资源买卖、煤矿业公司股权转让、煤碳整合资源与兼并重组等经济事项,多部门建立联动机制,陆续依法查处了一批煤炭行业税款违规违法案子,追讨的涉煤行业高额税金。煤碳领域内的集中整治和自纠自查,促使高官贪污腐败,创业者贿赂与企业偷漏税风险性交错,进一步加重了煤炭行业的税收刑事案件风险性。

(四)严厉打击三假环境下税警联手依法查处煤碳虚开发票要案,案子依法查处趋势更为不容乐观

大连市警税查获“1·02”煤炭企业增值发票虚开发票案。2020年1月,大连市警税协同我国税务质监总局驻上海市特派员办事处应用信息化管理战术分析研判,发现一个对外开放虚开发票煤碳增值发票的犯罪团伙,马上深入开展依法查处。2020年9月,警税协同重案组在8省11市进行集中化收网行动,抓获犯罪嫌疑人51名,做掉虚开发票犯罪团伙3个,端掉虚开发票违法犯罪黑窝点9个,破获很多无主物。核查,该犯罪团伙根据编造进行,对外开放虚开增值税票,涉案人员公司400余户,涉案金额200余亿元。

青岛市税警协同查获“11·05”煤炭企业增值发票虚开发票案。我国税务质监总局青岛税务局曝出一批典型性税收违法案件,以案说法,在其中在严厉打击暴力虚开全国各地大会战中产生深远影响的“11·05”案遭受特别关心。此案关键发生在煤碳行业,违反规定方式隐敝,性质恶劣,涉案金额达到300多亿元,涉及到公司遍及31个省(市),但税务质监总局指导和税警通力协作下6个月就被查获,关键嫌疑犯已全部被捕。

阳泉税警协同查获“7·26”煤炭企业增值发票虚开发票案。在国家税务质监总局驻北京市特派办的指导配合下,我国税务质监总局阳泉市税务局税务稽查局与公安机关协同,查获一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要案。违反规定犯罪团伙运用20户空壳企业,共对外开放虚开增值税票2.7万余份,涉及到额度45亿人民币,税款5.37亿人民币。

宁波舟山检查对涉煤碳暴力虚开、新式虚开发票要案立案侦查。嫌疑人张某、顾某等伙同他人以抵扣税款为目的,于2018年6月起相继在宁波舟山申请注册某某某能源有限公司等三家皮包公司,在没真正货品买卖的情形下,根据被告张某某等向广西凭祥市、广东省深圳市等地的被告周某某等大量收购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将进口货物产品名由“榴莲果”、“小龙虾”等农副食品变成“煤碳”、“建筑钢材”等大宗商品现货,仿冒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用以增值税进项税款抵税,总计抵税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10487份,税款2.1亿余元。后被告张某、顾某等在没真正货品买卖的情形下,运用某某某能源有限公司等三家皮包公司直接向中下游实体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利用正中间过票公司,向中下游实体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我国税务质监总局于2021年度7月26日,再曝出3起虚开骗税经典案例,先前,国家税务总局于4月2日、5月6日、5月28日、6月18日曾经我也发布虚开骗税案子,总共曝出案子24起,涉案金额692.7亿余元,涉案人员地域包含山东省、广东省、浙江省、江苏省、湖北省部分地区,涉及到汽车贸易、软件项目生产制造、出入口经贸、煤碳等业务领域。

四、煤炭行业税收刑事司法实践活动及典型案例分析

(一)煤炭企业税收刑事案件司法实践中,同案不同判、裁判员不统一的现象仍然存在

虚开发票案子在煤碳、废旧物资回收等行业不断暴发,归根结底系一部分煤炭行业在采购过程中无法取得根源供应商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公司为了实现财务处理和成本计算的需要,从而挑选代开票、挂证等方式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但对于挂证、代开票情形下的开、受票个人行为是否构成虚开发票,司法实践中一直存在异议,也存在不同类型的法律案例。

(二)最高院颁布统一适用法律工作办法,同案不同判的现象将得到缓解

对于审理实践活动中出现的一部分案子适用法律不统一、裁量权履行不合规等诸多问题,在充分调研论述的前提下,最高法院下发《最高人民法院统一法律适用工作实施办法》(下称《实施办法》),于2021年12月1日起实施。

最高法院从最大司法机关的职能定位考虑,对进一步规范统一适用法律工作中、保证法律法规统一恰当执行明确提出基本要求,切实保障我国法纪自尊权威性,保证公正司法,提升司法公信力。

近些年最高法发布好几个指导案例,针对煤炭企业的税收刑事案,全国各地法院在司法实践中理应参照,保证统一法律适用,完成类案同判。

(三)煤炭企业税收刑事案件典型案例分析

经查找裁判文书网,近些年煤炭企业税收刑事案中取得无罪判决、不起诉决定的案件相较于犯法裁定可以说微乎其微。但这些无罪判决、不起诉决定对煤炭行业预防刑事案件风险性具备十分珍贵的借鉴意义,能够作为人民法院类案同判、统一适用法律的参照。本汇报优选好几篇经典案例展开分析。

案例一:陈祖琪虚开发票无要案:协议书非创立挂证必不可少的要素

2012年至2014年期内,被告陈祖琪运营煤碳买卖,从小煤窑回收煤碳后向吉林省险峰公司出售。因小煤窑无法出示税票,陈祖琪也未能在税务行政机关获得税票,遂从林口县美峰企业的张某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依照税票价税合计的8%付款“税钱财”,并按照税票记述销售业务吨位给李某15元/吨“购物返利”。陈祖琪以林口县美峰企业的名义与吉林省险峰企业签订了煤碳产品购销合同。2013年6月至10月,林口县美峰企业总共向吉林省险峰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161份,价税合计151,413,381.50元,税款总共22,436,132.37元。

公诉机关觉得:陈祖琪与林口县美峰公司没有签署一切挂靠协议,因而陈祖琪与林口县美峰公司不组成挂靠关系。

法院认为:挂靠经营的主要特点有三:一是使用个人行为;二是独立法人个人行为;三是暂时性个人行为。陈祖琪与美峰企业相互关系符合上述挂靠经营的三个特点,应认定为挂靠关系。根据我国税务质监总局公示2014年第39号以及官方网讲解及其最高法院调研室法研[2015]58号的要求,以挂靠公司方式向受票方具体销售货物,被挂证方位受票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不应认定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违法犯罪,陈祖琪的举动不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此案的重要意义取决于:人民法院确定了判断是否组成挂靠关系不可仅以彼此是不是签署书面形式《挂靠协议》为依据,反而是应当从彼此法律事实的实质来判定。就算彼此未签署书面形式《挂靠协议》,但双方法律事实合乎使用性、独立法人、暂时性特征的就可以评定挂靠关系它的存在。

免责声明:

        本网站内容部分来自互联网自动抓取。相关文本内容仅代表本文作者或发布人自身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或立场。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处理。

联系邮箱:zhouyameng@vispractice.com

优化薪资结构,降低企业成本
相关文章
相关标签
热门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