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印花税的纳税人
2022-08-15 16:58
自2022年7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主席令13届第89号)正式实施:
第一条【征税对象及经营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应税凭证、开展股票交易的单位和个人,为合同印花税的纳税人,理应依照本法要求缴纳印花税。
在中华共和国海外书立在境内所使用的应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理应依照本法要求缴纳印花税。
【杨永义讲解】此条讲的是合同印花税征税对象及纳税人要求。
1.征税对象。包含两类:一是书立应税凭证;二是开展股票交易。在其中应税凭证既包括在境内书立的,也包含在境外书立但地区应用的情形。
2.经营者。包含二种:一是地区书立应税凭证、开展股票交易的单位和个人;二是在海外书立但地区所使用的应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在其中书立应税凭证的纳税人是指对应税凭证有直接权利义务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包含立合同书人、立帐本人、立据人与使用者:
①立合同书人,就是指签署各种应纳税额合同书的当事人;
②立帐本人,就是指设立成本核算帐本的单位及个人;
③立据人,就是指书立产权转移书据的单位及个人;
④使用者,指的是在海外书立,但地区应用应税凭证的单位及个人。
需注意,对应税凭证没有直接权利义务关系的第三人不用记税贴花纸,比如:
①根据金融企业委贷的,尽管一般由三方签署借款协议,但经营者为受委托人和贷款人,不包含受托人。
②竞拍成交确认书(动产抵押按买卖协议、房产按产权转移书据税收分类贴花纸)的纳税人为拍卖标的的房子产权人与购房人,不包含拍卖人。
3.境内境外分析。
最先,书立凭据及股票交易的地点在境内的,无论该个人行为实施主体在境内或是在境外,均应记税贴花纸。
例1.法国的A公司于北京设立的办事处与韩国乙企业签订了选购一台工业设备的合同,合同签订地点于北京。该合同书是否需要中国境内记税贴花纸?
分析:尽管签署合同的两方为国外企业,但合同签订地点坐落于我国境内,归属于在境内书立的凭据,因而,A公司和乙企业均理应在境内缴纳印花税。
次之,书立凭证的地址即便在境外,只需该凭据在境内应用,无论书立行为主体在境内或是在境外,均应记税贴花纸。海外书立在境内所使用的应税凭证包含以下几种情况:
①应税凭证的标识为房产的,该不动产在境内。
②应税凭证的标识为股权的,该股份为中国法人企业的股权。法人企业,就是指依规中国境内创立,或是按照国外(地域)法规创立但实际管理机构中国境内的企业。
③应税凭证的标识为动产抵押或是商标专用权、版权、专利、专有技术所有权(通称动产抵押及专利权)的,其销货方或是购方在境内,但是不包含海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地区单位或者个人市场销售彻底在境外所使用的动产抵押及专利权。
④应税凭证的标识为提供服务的,其提供方或是接受方在境内,但是不包含海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地区单位或者个人给予彻底在境外所发生的服务项目。
例2.美国丙公司与西班牙丁企业在伦敦签订了一份合同书,双方约定丙企业把它租赁的坐落于上海外滩的一栋办公楼租给丁企业应用。该合同书是否需要中国境内记税贴花纸?
分析:尽管签署合同的两方为国外企业,且合同签订地点在境外,但该合同的标的是地区的不动产,租用彼此根据该协议及地区的不动产设立了租赁关系,归属于在境内所使用的凭据,因而,丙公司和丁企业均理应在境内缴纳印花税。
第十四条 【义务人】经营者为海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有代理人的,以地区委托代理人为义务人;在境内并没有代理人的,由经营者自行申报缴纳印花税,具体措施由国务院税务主管机构要求。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为证劵交易印花税的义务人,理应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行政机关申请解缴税款及其银行结算的利息。
【杨永义讲解】此条讲的是合同印花税义务人的规定。
对在境外书立、在境内所使用的应税凭证,原规章并没明文规定能不能推行源泉扣缴。此次合同印花税法律确定了两大类义务人,一是经营者为海外单位或者个人的,以地区委托代理人为义务人;二是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为证劵交易印花税的义务人。
依据税收法律受权,税务质监总局对海外单位或者个人以及义务人交纳(解缴)合同印花税的规定如下所示:
1.在境内有代理人的,以地区委托代理人为义务人。地区委托代理人理应按照规定缴纳合同印花税,并向其机构所在地(居所)负责人税务行政机关申请解缴税款。
2.在境内并没有代理人的,海外单位或者个人理应自行申报缴纳印花税。实际可以向财产交货地、地区服务提供方或是接受方所在城市(居所)、书立应税凭证地区书立人所在城市(居所)负责人税务行政机关申请交纳;涉及到不动产产权转移的,应当向房产所在城市负责人税务行政机关申请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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