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售个人行为怎么纳税
2022-08-18 17:25
搭售个人行为怎么纳税
根据:《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确定所得税收益多个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875号)第三条要求:企业以买一赠一等形式组合销售本企业产品的,不属捐助,应先总体销售金额按各类产品的投资性房地产的比例来平摊确定每项的销售额。
搭售中的从货品(赠送品)作为企业产品的一种,在所得税税务处理时,并不是做为视同销售收益,反而是做为销售额,测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可是,必须造成大伙儿注意的是:“本企业产品”应该如何定义?实际标准和实行规格是啥。
由于,在另一份文件《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828号)中规定:企业将财产用以品牌推广或市场销售的情形,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变化且不归属于内部结构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认收益。与此同时,按照《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我国税务质监总局公示2016年第80号)要求,归属于此情形的,除另有规定外,应按照被移交资产的投资性房地产明确销售额。
在搭售行为中,本人怎么纳税?
根据:《国家财政部 我国税务质监总局关于公司营销获客促销活动赠品相关个税问题的通知》(税务[2011]50号)要求:
“公司在销售产品(商品)和提供帮助全过程中往本人促销活动赠品,归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公司在向本人销售产品(商品)和提供服务的与此同时给与赠送品,如通信企业对个人选购手机赠手机话费、入网费,或是购手机话费赠手机等。”
因而,对于在公司的搭售行为中本人取得的从货品(赠送品),不征收个人所得税,销售企业也就没有代收代缴个人所得税责任。
搭售个人行为怎么纳税?搭售行为的缴税方式,以上信息我是以企业和个人两方面来讲解的,不知道讲解的大家是否都懂得了,如都还没,还记得也有我们的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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