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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公司中间的研发费怎样加计?

2022-08-19 16:55

关联公司中间的研发费怎样加计?

根据相关要求,轩荣会计温馨提醒:公司授权委托外界组织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产生费用,可按规定抵扣;加计时依照研发活动产生费用的 80 %做为加计数量中,所称的“研发活动产生花费”指的是受托人具体支付给受托方费用。不管受托人是不是享有研发支出税前加计扣除现行政策,受托方均不得加计。

受托人授权委托关联企业进行研发活动的,受托方应向委托人给予研发过程中实际发生的研发项目花费支出明细状况。

例10:A、B均是境内居民公司,A公司2017年授权委托其B关联公司产品研发,假定该产品研发合乎研发费用加计扣减的相关条件。A企业支付给B公司100万余元。B公司具体产生花费90万余元(在其中按可加计规格核算费用为85万),盈利10万余元。2017年,A公司可加计的总金额100×80%×50%=40万余元,B公司需向A企业提供具体产生花费90万元的清单状况。

有关关联公司的会计账务处理?

假如分公司派发并承担该开支,总公司也担负个人社保,那样分别进账正常的就可以,归属于该员工在两个拿工资。假如分公司归属于代孕妈妈公司发工资,那样关联公司根据往来科目计算,例如其他应付款学科。

在不同学习阶段进行不同类型的授课内容,以上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关联公司中间的研发费怎样加计,若也有不懂的地方,可以联系对话框答疑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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