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有税收优惠政策不用每一年办理备案
2022-08-24 16:55
问:我厂新创建节能节水新项目,能够享受“三免三减半”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是不是每年都会必须到税务单位办理备案?
答:依据《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公布的公告》(我国税务质监总局公示2015年第76号)第八条的相关规定,公司享有按时增值税免税,在享受优惠开始本年度办理备案,在增值税免税起始时间内,公司享受优惠现行政策标准没变化的,不会再执行备案手续。公司企业享有别的特惠事宜,应该每一年执行备案手续。公司与此同时享有多种税收优惠政策,或是某种税收优惠政策必须分不一样项目核算的,理应各自办理备案。主要包含:研发费用加计扣减、所得的免减新项目,及其购买用以生态环境保护、节能节水、生产安全等专业设备项目投资抵缴税标准等特惠事宜。按时增值税免税事宜,依照《目录》特惠事宜“现行政策简述”中列报的“按时增值税免税”实行。
因而,该企业只需在享受优惠的第一年办理备案,在增值税免税起始时间内,只需享受优惠现行政策标准没变化,就不再需要执行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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