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得经营所得需办理年度汇算清缴吗?
2022-08-24 17:02
获得经营所得需办理年度汇算清缴吗?
依据《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个税自主税务申报相关问题的公告》(我国税务质监总局公示2018年第62号)的相关规定:经营者获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一季度终了后15日内,向运营管理所在城市负责人税务行政机关申请办理预缴税款税务申报,并申报《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在获得所获得的第二年3月31日前,向运营管理所在城市负责人税务行政机关申请办理年度汇算清缴,并申报《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
什么经营者要进行2014年度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申请?
答:以下经营者应参与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对其申报的真实有效、准确性完好性负法律责任:
(一)凡属武汉我国税务局税收征管从业生产运营企业所得税经营者(含核定征收和扣除率征缴公司),包含公司、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其它获得收入机构,不论是否在增值税免税期内,也不管赢利或亏本,都应申请办理2014年度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定额征收所得税经营者没有参加年度汇算清缴。
(二)已按税款要求视作单独经营者开展所得税的管理企业分支机构,需在子公司所在城市开展年度汇算清缴。
(三)总机构在武汉外且推行汇总纳税的二级分支机构,按照要求应做2014年度所得税年度申报。
(四)总、分组织皆在武汉市内纳税人由总机构统一申请办理所得税清算,其市区跨地区设立二级及以下子公司均无开展所得税清算。
获得经营所得需办理年度汇算清缴吗?前文讲了答案就是
在获得所获得的第二年3月31日前,向运营管理所在城市负责人税务行政机关申请办理年度汇算清缴,因而这是需办理年度汇算清缴的,大量有关会计新闻资讯,敬请期待的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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