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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申请

房地产业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

2022-08-26 16:21

房地产业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办理土地资源增值税清算时测算与结算新项目相关的扣除项目额度,应依据土地增值税暂行规定第六条及其实施细则第七条的规定执行。除另有规定外,扣减获得土地使用权证所付款金额、房地产业项目成本、费用及与出售房地产业相关税费,须提供合法有效凭据;无法提供合法有效凭证的,不予以扣减。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办理土地资源增值税清算所附赠的前期工程费、工程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开发设计间接成本的凭证或材料不符结算规定或者不实的,地区税务行政机关可参照本地建设工程造价主管部门发布的建工造价定额材料,融合建筑结构、主要用途、区位优势等多种因素,核准以上四项项目成本的利用系数额度规范,并据以测算扣减。实际核准方式由市税务行政机关明确。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设计修建的与结算项目配套的社区居委会和公安局用地、会馆、地下停车场(库)、物业管理服务场地、配电站、热力站、自来水厂、文体活动展览馆、院校、幼稚园、幼儿园、医院门诊、邮电通讯等公用设施,按以下标准解决:

1.建成后产权年限归属于全体业主每一个,其成本费、花费能够扣减;

2.建成后免费移交政府部门、公用事业单位用以非盈利性社会发展公用事业的,其成本费、花费能够扣减;

3.建成后有偿转让的,应测算收益,并准许扣减成本费、花费。

(四)房地产开发企业市场销售已装修的房子,其装修预算能够记入房地产业项目成本。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待摊费用,除另有规定外,不可扣减。

(五)是好几个建筑项目共通的成本,应按照结算新项目可售总建筑面积占好几个新项目可售建筑面积比例或其它有效的办法,估算明确结算工程项目的扣减额度。

土地增值税的结算标准

(一)合乎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营者应做土地增值税的结算:

房产开发新项目所有完工、进行售卖的;

2.整体转让未竣工结算房产开发工程项目的;

3.立即出让土地权的。

(二)合乎下列情形之一的,负责人税务行政机关可规定经营者开展土地资源增值税清算:

1.已验收的房产开发新项目,已转让的房地产业总建筑面积占全部新项目可售总建筑面积比例在85%之上,或该占比虽未超过85%,但剩下的可售总建筑面积早已租赁或自用的;

2.获得市场销售(预购)许可证书满三年并未市场销售完毕的;

3.经营者申请注销税务备案但未办土地资源增值税清算手续;

4.省税务行政机关所规定的其他情况。

以上是大家有关“房地产业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一题的回答和规章梳理,除此之外,大家列举了土增税的年度汇算清缴标准,当建筑项目做到土增税补缴条件时一定要记得立即申请交纳,除此之外实际上土地增值税的扣减主要分土地价格、房地产业项目成本、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等,若您此外还有其他的财税问题,热烈欢迎交流的专业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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