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企业上交的政府部门官费能不能加计?
2022-10-20 17:06
公司企业上交的政府部门官费能不能加计?
公司企业上交的政府部门官费能加计。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有关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预征和结算管理实施细则
鲁地税局发[2004]33号
第十九条 土地增值税计算扣除项目:
(四)与出售房地产业相关的税费,所指出让房地产业时交纳的增值税、大城市维护建设税。因出售房地产业缴纳的教育附加费和经省之上人民政府批准征收官费、股票基金,也可以视作税费给予扣减。
公司交纳的房产契税能不能加计?
《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土地资源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10]220号)第五条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为获得土地使用权证所收取的房产契税,应视作“按国家统一要求缴纳的相关花费”,记入“获得土地使用权证所付款金额”中扣。依据上述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为获得土地使用权证所收取的房产契税,应记入“获得土地使用权证所付款金额”,可以作为加计20%的数量。
公司企业上交的政府部门官费依照山东省地方税务局的要求看来是能够开展加计的。通过本文的详解有关难题“公司企业上交的政府部门官费能不能加计?”。想必大家于这一类别的财务基础知识一定不陌生了。还有其他的关于公司的财税问题,可咨询我们自己的在线教师。如果你有着不同的建议,欢迎你与的教师一起互动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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