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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申请

80元报酬,被扣除14元“个税”

2022-11-03 16:57

“艰辛一天赚了80元,被中介公司以扣企业所得税之名,扣减14元。”11月3日,运用假期兼职的学生王某等向本报反馈,她们在打工赚钱中,艰辛挣的钱被中介公司以企业所得税名义扣除17%。

王某等常常运用休息日在外面做兼职,获得生活费用。上月,有中介联系上了王某,详细介绍王某等给一家大型商场传单派发,一天80元。在做完宣传单派发工作之后,王某等当日并没有领到报酬,便回校等候。期内,与中介数次联络,索取无果。直到11月2日,王某等收到中介公司电话,规定他们前去企业领到报酬。

他们赶到中介,只领取66元。见自己辛辛苦苦一天,原先说好80元成了66元,王某等感觉不可理解,便问询缘故,对方表示,他们的报酬中,有14元是扣留了“个税”。

据了解到,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劳务公司一次收益不得超过800元,不用缴纳税费。“中介公司将王某等艰辛获得的80元,以个人所得税为名,扣减17%,是非法的。”行业人士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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