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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申请

本人购买东西参与抽奖活动是否要缴纳个税

2022-11-03 16:58

问:请问一下本人购买东西参与抽奖活动,得到100元以旧换新500元手机机遇,是否要缴纳个税? 若需要缴纳,怎么确定计税基础?

答:依据《国家财政部我国税务质监总局关于公司营销获客促销活动赠品相关个税问题的通知》(税务〔2011〕50号)文件信息要求,二、公司向本人促销活动赠品,归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获得此项所获得的本人应依规缴纳个税,税金由促销活动赠品的企业代扣代缴:公司对积累交易达到一定金额的消费者,给与附加抽奖活动机遇,个人得奖所得的,依照“偶然所得”新项目,全额的可用20%的征收率缴纳个税。

三、公司送的礼物是自用商品(服务项目)的,按本产品(服务项目)的行业市场价格明确个人应税所得;是外购商品(服务项目)的,按该商品(服务项目)的具体购买价钱明确个人应税所得。

因而,本人因购买产品参与抽奖活动而得到100元以旧换新500元手机机遇,应当按照“偶然所得”新项目缴纳个税,计税基础依照400元进行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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