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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申请

年金所得的个税申请需要注意哪些细节?

2022-11-04 17:27

问:依据《国家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国家税务质监总局有关年金、企业年金个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税务[2013]103号,下称《通知》)的相关规定,自2014年1月1日起,执行年金、企业年金个税递延纳税税收优惠政策。请问一下,年金和企业年金递延纳税后怎么办理纳税申报?要注意什么事宜?

答:年金、企业年金是我国养老保险金的主要填补,是中国多层面养老保障体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申请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下称《决定》)明确提出"制订执行免税政策、推迟缴税等税收优惠政策,加快建设年金、企业年金、商业险,建立多层面社会保障制度".《通知》要求:自税款所属期2014年1月1日(申报期2014年2月1日起),"年金"和"企业年金"应缴的个税在自己的离休领到时,由分红保险基金托管人依据受委托人命令及账户管理人提供的材料,按规定测算缴纳应纳税款,同时向基金托管人所在城市负责人税务行政机关申请解缴。本次年金、企业年金个税政策变化,是贯彻执行《决定》的需求,进一步促进年金、企业年金发展趋势,提升收入分配格局,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途径。为切实做好以上税款征收工作中,现融合《通知》精神实质将相关税务申报事宜分析如下所示:

不一样阶段税务申报要求不一样

一般来说,自己获得所得的由付款所得的企业承担代收代缴个税。换句话说,哪个单位付了所得的,就让哪个单位承担扣缴税款。为便于税收管理,便捷纳税人和义务人缴税,《通知》融合分红保险的运行优点,对创建年金计划、交费和领到各个环节的税务申报与管理做出明确规定:

一是企业创建年金计划后,需在创建年金计划的下月15日内,向所在城市负责人税务行政机关申报分红保险计划方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开具的计划方案办理备案函、方案确认书及其负责人税务行政机关规定报送的别的相关信息。分红保险计划方案、受委托人、基金托管人发生变化,需在发生变化下月15日内再次向负责人税务行政机关申报以上材料,供税务单位备案登记。二是交费阶段,由本人所属单位向其测算缴纳个税,同时向负责人税务行政机关申请解缴。三是领到阶段,应纳税款由受委托人意味着受托人授权委托基金托管人代收代缴。分红保险账户管理人需及时向基金托管人给予本人分红保险交费及相对应的个税缴税清单。基金托管人依据受委托人命令及账户管理人提供的材料,按规定测算缴纳本人本期领到分红保险待遇应纳税款,同时向负责人税务行政机关申请解缴。

值得关注的是,《通知》沿用了《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年金个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694号)相关政策,要求:单位及基金托管人在缴纳个税时,必须按税收法律法规推行全体人员全额的缴纳清单申请。《通知》注重,创建年金计划的部门、受托人、受委托人、账户管理人中间一定要传送缴税相关的内容。受委托人承担统筹协调并监督相关组织依法对税务部门办理缴纳申请及给予税收材料。换句话说,分红保险交费和领到阶段推行个税全体人员全额的缴纳清单申请。在分红保险交费阶段,由本人所属单位则在交费时,对超过免税政策标准化的一部分随着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一并测算代扣个人所得税,并向所属单位负责人税务行政机关申请交纳;在年金领取阶段,由基金托管人要为企业支付分红保险工资待遇时,根据自己的本月所取得的分红保险所得的、以往交费及纳税情况测算缴纳个税,同时向基金托管人负责人税务行政机关申请交纳。

例1:A公司授权委托乙养老保险公司为受委托人,丙金融机构为分红保险基金托管人,即在交费阶段A公司为代扣代缴义务人,领到阶段丙金融机构为代扣代缴义务人。以上企业纳税申报时,应该根据分红保险所得的缴纳个人所得税状况填写《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并通过互联网、上门服务等形式,向负责人税务行政机关申请办理代收代缴清单申请。

年金本人所得税申报填写说明

为切实做好年金、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中,《我国税务质监总局实施意见年金企业年金个税征收管理工作方案》(税总发[2013]143号)就贯彻落实《通知》提出要进一步加强个税全体人员全额的缴纳管理方法,催促创建年金计划的单位及基金托管人依法履行代收代缴清单申请责任。税务行政机关需要结合年金、企业年金本人所得税申报填写说明,指导纳税人和义务人标准填好申报单。应加强清单申请数据信息审核,保证申请数据信息真正、精确。

依据相关规定,2014年1月1日起,对于个人的分红保险交费或发放的分红保险,义务人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好本人所得税申报:

交费阶段。义务人应先本人容许抵扣的分红保险交费一部分填写缴纳个税报告书第14列"容许扣减的税金".其他新项目仍按缴纳个税报告书的填表说明填好。

领到阶段。分红保险基金托管人在第一次代收代缴年金领取人个税时,需在个税基本情况表(A表)"备注名称"中标明"年金领取"字眼。其他新项目仍按个税基本情况表(A表)的填表说明填好。义务人应先本人发放的分红保险隶属期内填写缴纳个税报告书第6列"所得的期内",将领到分红保险额度填写第7列"总收入额",将容许减计金额填写第15列"别的".其他新项目仍按缴纳个税报告书的填表说明填好。

现行政策对接常见问题与测算举例说明

据了解,现阶段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务部已经科学研究修改完善年金办法和企业年金方法。因而,本次颁布的税收优惠政策关键根据现行标准年金和企业年金方法的有关规定,今后将依据年金办法和企业年金方法修改的状况,对税收优惠政策做出进一步调节和优化。依据《通知》具体内容我们能发觉,此次颁布的分红保险具体政策根据现行标准归类个税制的有关规定,对于个人退休之后发放的年金或企业年金暂按"薪水、薪金所得"新项目缴税。将来执行综合性与归类结合的个税制后,对于个人退休之后发放的年金或企业年金则按照新税法的有关规定缴税。

因而,非常值得提醒的是,《通知》中规定的递延纳税政策于2014年1月1日起执行,即只要是你1月1日以后缴纳、领到分红保险的均根据此有关规定执行。因为2013年12月税款法律规定申报期为2014年1月,因而年金的交纳企业仍应按原应税项目"年金公司交费一部分"的申报方式申请办理申请。而拟在2014年1月提早申请办理本月税款所属期"年金"或"企业年金"税金申报企业,需在2014年2月法律规定申请期限内办理申请。下边融合《通知》精神实质,就"年金"或"企业年金"交费阶段和领到阶段税金申请测算情况进行举例说明剖析。

交费阶段测算举例说明

例2:某单位员工李某参与年金的现象如下所示:缴存比例为企业负担为基数的5%,个人负担为基数的5%,假定该缴存比例符合我国要求。

1.2013年5月交纳年金共10000元(企业负担5000元,个人缴纳一部分5000元),该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000元,李某本月正常的薪水100000元。截至2013年12月,李某年金帐户共50000元,并所有按照规定全额缴税。则李某正常的月工资应缴个税=(100000-3500)×45%-13505=29920(元),年金公司交费一部分个税=5000×20%-555=445(元)。

2.2014年1月,交纳年金共20000元(在其中企业负担10000元,个人缴纳一部分10000元),该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10000元,李某本月扣减年金的个人缴纳一部分薪水200000元。则正常的月工资应缴个税=[200000 (10000-10000×3×4%)-3500]×45%-13505=78880(元)(表明:年金个人缴纳一部分以自己上一年度平均月工资为基准,按比例分配交纳,基数最大不得超过员工工作单位所属设区大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

3.2014年度,车险公司把企业交纳的年金境外投资,获得长期投资,这部分项目投资利润分配至李某帐户为5000元。依据《通知》中"年金基金开发运营利润分配记入个人帐户时,本人暂时不缴纳个税"的相关规定,年金长期投资在分派时缴税。

4.截止于李某离休之际,其年金帐户总计所有总金额200000元(在其中2013年末前总计的已缴税税帐户余额为50000元,2014年1月至交费截止日期,已划入公司原当月工资所得的补税的分红保险帐户余额为100000元)从公司领到退休养老金为一月5000元,从车险公司领到退休养老金每个月8000元。则退休金所得的5000元免税政策。年金所得的:200000年间金账户中2013年以前按照原要求缴税的已补税收益为50000元,2014年后,超计税工资数量规范计算出来的分红保险收益划入薪水已补税收入为100000元,这部分收益依照财《通知》要求,在申领时,仍应再缴税(注:这部分规格之后如有新明文规定,则是以新规为标准),再加上剩下未缴税的分红保险收益50000元,总计领到时应纳税额收入为150000元,占所有帐户余额的75%。则本月领到年金退休养老金应缴个税为=8000×[(200000-50000)÷200000]×20%-555=645(元)(留意:以上收益不可以扣减3500的费用扣除标准;年金企业所得税款由基金托管人在托管人所在城市向税务行政机关缴纳,没有在员工所属企业的所在城市申请交纳,也不在员工私人生活所在城市交纳)。

领到阶段测算举例说明

例3:中国人张某、李某于2013年离休。2014年4月,张某和李某从某车险公司各自获得2014年第一季度年金3000元、企业年金6000元,张某和李某本月退休金均是4500元。假定张某的年金和张某的企业年金在公司缴纳环节中未缴税,则张某和李某4月收入应缴本人所得税的计算形式为:

张某和张某的4500元退休金免交个税。张某3000元年金及李某6000元企业年金,依照《通知》要求应平摊为3个月收益,而且不扣减规范扣减花费全额的依照征收率计税税金。由此测算公司、企业年金应缴的税金为:张某的年金=3000÷3(平摊月数)×3%×3(平摊月数)=90(元);张某的企业年金=(6000÷3(平摊月数)×10%-105)×3(平摊月数)=28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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