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止合同所取得的赔偿费是不是缴企业增值税?
2022-11-17 16:49
停止合同所取得的赔偿费是不是缴企业增值税?
停止合同所取得的赔偿费不属公司经营管理主题活动,不缴纳税费,但需要测算缴纳税款。
合同违约金缴纳税费,重点在于分辨其是不是依“价”为之。增值税价外费用归属于全部经济事项中销货阶段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是依赖于销货业务进行而存在。假如合同违约金不依赖于企业增值税应纳税额业务流程,反而是单独存有的,一般不归属于增值税价外费用。在经济交易的过程当中,不依赖于企业增值税应纳税额业务流程而单独存有的赔偿款,不属增值税缴税范畴。
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费如何纳税?
依据《国家财政部 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本人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所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益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税务〔2001〕157号文件规定:
一、本人因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而所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益(包含用人公司发放经济补偿、生活补助费和其它补助金用),其收益在本地去年社平工资3倍金额之内的一部分,免征个税;如果超过一部分依照《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本人因解除劳动关系获得经济补偿缴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相关规定,测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本人领到一次性补偿收益时根据国家和当地政府所规定的占比具体交纳的公积金、医保费、基本上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费,还可以在计税其一次性补偿收入个税时给予扣减。
三、公司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宣布破产,企业员工从本破产企业获得的一次性安置费用收益,免征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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