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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资如何填补以前年度亏损?

2022-11-22 17:17

独资如何填补以前年度亏损?

答:依据《国家财政部 我国税务质监总局关于做好《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工作的通知》(税务[2000]91号)第十四条要求,公司的本年度亏本,容许用本公司下一年度的经营所得填补,下一年度所得的不够弥补的,容许逐渐持续填补,但最多不能超过5年。

一、填补以前年度亏损,方式主要有三种:

1.公司出现亏本,能用次年度的息税前利润填补,次本年度盈利不够弥补的,还可以在5年之内持续填补。

2.公司所发生的亏本,5年以内息税前利润不够填补时,用税前利润填补。

3.公司所发生的亏本,能用法定盈余公积填补。

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开展财务核算,如果当年账面利润为负值,即是财务会计上说的“亏本”。与实现利润的现象同样,公司应先今年所发生的亏本自“本年利润”学科,转到“分配利润——未分配利润”学科:

借:分配利润——未分配利润

贷:本年利润

结转成本后“股东分红”学科的贷方余额,即是未弥补亏损的金额。再通过“股东分红”学科计算相关亏钱的填补状况。

公司所发生的亏本能用第二年达到的息税前利润填补。在使用第二年达到的息税前利润填补以前年度亏损的情形下,公司当初完成的收益自“本年利润”学科,转到“分配利润——未分配利润”学科,即:

借:本年利润

贷:分配利润——未分配利润

看完为您搜集的以上文章内容,针对独资填补以前年度亏损,你是不是理解了这一方法呢?如果你也有不是很了解的区域,可咨询的教师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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