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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税务的海关部门滞纳金怎么算?

2022-12-02 16:58

公司税务的海关部门滞纳金怎么算?

税收征收管理法要求:经营者没按规定时限缴纳税费的,义务人没按规定时限解缴税款的,税务行政机关除责令限期交纳外,从滞纳税金之日起,按日另收滞纳税金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经营者、义务人无法按规定的期限交纳或解缴税款的,税务行政机关除责令限期交纳外,还得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另收滞纳税金万分之五的违约金。根据我国税务质监总局公示2012年第25号要求,负责人税务行政机关出具的缴税凭证里的应纳税所得额和税款滞纳金为1元左右的,应纳税所得额和税款滞纳金为零。

滞报金的特征如下所示:

滞报金的起征日期是运载工具申请入境之日起第十五日;邮运进出口货物的滞报金起征日期是收货人接到邮政局通告之日起第十五日。

转关运输货品滞报金起收日期是运载工具申请入境之日起第十五日和货品运到指运地之日起第十五日,各自由进处境海关部门和指运地海关征缴。

滞报金按日收取。收件人向海关申报之日亦测算以内。运载工具申请入境 (收货人接到邮政局通告,运到指运地) 之日起第十四日是法定节假日的,延期测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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